中平工業區又來──小心!工業策進會的影武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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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平工業區又來──小心!工業策進會的影武者

2010年12月17日
作者:munch

讓人稱奇!這2年苗栗幾乎成為民怨大縣,尤其營建署的區域計畫審查委員會,都快成為鄉村農民的民主訓練所。

太多安居鄉村的苗栗農民,輪番北上搶救家園,從灣寶、竹南到中平等地,各地農民從與世無爭,學會到長期抗爭,甚至從田園農民,變成土地專家,為著自己權益奮戰。

中平村民上來了!為了中平工業區開發,又得開始奮戰。他們民主歷程短一點,第二次上台北,今天一下車,就準備往會場衝,但是想想總要在外面開個記者會,說說自己心聲。大家拉開寫好的白布條,卻發現大聲公沒帶,甚至不知該誰出面說話,年輕的陳先生開了場,一肚子的怒氣無需練習,從每位農民口中自然吐露。

又一個學習民主的農村出現了!

苗栗要學習民主的農村很多,沒有隱藏,大剌剌的公告在網站上。一個山城苗栗,已有10個開發的工業區,尚有6個新編工業區準備開發,後龍、竹南、中平、通苑、通苑海埔地、西山,再加上高鐵特定區、遠雄健康生活醫療園區等等,一堆土地開發案,充斥苗栗各地。

開發!開發!成了苗栗進步的動力。

問題是,怎麼會有那麼多開發案?

中央有重大建設,廣設科學園區、石化專區,航空大城,地方就搭配工業區、特定區、加工區、都更區,來共創經濟利益。

時間久了!才發現國家的重大建設,太多是工業局、國科會為大財團量身設計,至於地方縣市也要創造自己的利益,其中幕後操盤手,就是各縣市的工商業發展投資策進會。

這些縣市工業策進會,從1960年代就存在著,負責推動各縣市的工商業發展,到了現今卻變成各縣市政商交流,以及報編工業區的主要推手。

問題是,這種官商結合的工策會,集合發動、執行、獲利於一身,形成一種嚴重傾斜的政商合體。

以苗栗縣工策會為例,網頁公開的名單如下,(98.03)。

劉政鴻 主任委員 苗栗縣縣長
林久翔 委員 苗栗縣副縣長
游忠鈿 委員 苗栗縣議會議長
陳明朝 委員 苗栗縣議會副議長
周世明 委員 苗栗縣政府祕書長
賴安平 委員 苗栗縣政府機要祕書
姜松茂 委員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 處長
葉志航 委員 苗栗縣政府建設處處長
劉伯舒 委員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
邱宏宗 委員 苗栗縣政府地政處處長
林文雄 委員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處長
謝學森 委員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處長
陳星宇 委員 苗栗縣政府民政處處長
徐榮隆 委員 苗栗縣政府財政處處長
陳錦俊 委員 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 處長
許滿顯 委員 苗栗縣政府計畫處處長
黃碧玉 委員 苗栗縣政府主計處處長
張正雄 委員 苗栗縣稅捐稽徵局局長
石德忠 委員 苗栗縣消防局 局長
徐永耀 委員 中油探採事業部 執行長
陳文郁 委員 台灣銀行 經 理
陳憲明 委員 第一銀行 經 理
張素琴 委員 土地銀行 經 理
蕭村罧 委員 中華電信公司 經 理
宋經順 委員 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經理
羅進洋 委員 台灣電力公司 處長
林朝香 委員 台鹽通霄精鹽廠長
朱秋龍 委員 台灣保來得(股)公司 總經理
林書鴻 委員 長春石化(股)公司 董事長
林金燕 委員 台灣農林(股)公司董事長
謝廣源 委員 廣源造紙(股)公司董事長
洪鎮海 委員 儒鴻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鄭政隆 委員 正隆(股)公司 董事長
趙藤雄 委員 遠東建設(股)公司董事長
邱丕良 委員 巨擘先進(股)公司董事長
葉垂景 委員 錸德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歐陽自坤 委員 友旺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陳瑞聰 委員 統寶光電(股)公司董事長
李金恭 委員 京元電子(股)公司董事長
黃洲杰 委員 凌巨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陳良榮 委員 百泰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侯貞雄 委員 東和鋼鐵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陳國榮 委員 裕隆汽車製造(股)公司總經理
陳榮秋 委員 年興紡織(股)公司董事長
李元勇 委員 太平洋醫療器材(股)公司董事長
黃正雄 委員 火炎山遊樂事業(股)公司董事長

上列名單中,地方行政官員、民意代表都列入其中,不僅縣長成為主任委員,擔任開發推手,一些制衡、審議開發的環保、農業單位,都成為工業策進組織的一員,甚至在議會上,應該進行監督的民代,也是工業策進的委員。

行政體系的全面傾斜,已經讓委員會開會,幾乎如同縣市一級主管會議,當會議要規劃開發,有誰會反對?

更大問題是,在官員之外,其他委員全數是企業代表,一旦編列工業區,事涉私人公司利益,又如何避掉推動者兼獲利者角色。名單中太多企業委員身分雙重,像遠東建設參與遠雄健康園區開發,長春石化報編未開發的西山工業區等,正是工業用地的獲益使用者,又身為編列工業區的規劃推動委員,身份是否產生嚴重的衝突?

甚至,更嚴峻的問題,一旦財團企業有用地需求,無論是工業建設或土地增值,一旦透過工策會編列劃設工業區、開發區,再由政府機關以低價,動用公權力強制徵收,最後以低廉售價、租金交由企業財團使用,無異形成政商合體剝削人民的公義問題。

現今,台灣農村地區的土地徵收問題,地方縣市的開發案,幾乎由各地方工策會主導,甚至負責規劃、推動與文宣,政府部門反而成為操持公權力,怪手挖田的執行者。

工策會推動工業發展,有其時代需求。但是到現今,土地徵收的糾紛不斷出現,如果這些和土地利益有關的企業,身居工策會的推動委員中,透過徵收手段,形成一種變相的取地機制,以及交換的獻金機制,那問題就很大。

以苗栗工策會為例,對與任務說明如下:

「本會居於政府與廠商之間,以「服務、溝通」發揮橋樑功能。主要工作為積極推動改善境內投資環境,宣導政府財經政策,策進投資意願,會同有關單位規劃工業區之編定,促銷工業區土地,協助興辦工業人取得土地,申辦有關登記手續,乃至於提供市場資訊。」

工策會自謙是政府與廠商之間的橋樑,問題是他們就是政府與廠商,何來中間的身份,這種半官半商,官商交融的組織,權力如何劃分?責任如何區分?甚至所謂「會同」有關單位規劃工業區之編定,這種「會同」的操作與力道有多大,就成為法律必須詳加規範的空間。

當中平村農民,接續灣寶、大埔農民,開始他們的民主長征,或許在開發末端的不斷搶救、不斷阻擋,也必須回到規劃的源頭,思考開發的起源動力。

是誰要土地?為何要土地?如何要土地?

如同農陣所推的民間版土地徵收法,強調著問題不該只是悲微的抗拒徵收!而是合理的說清為什麼要徵收?

長期的開發問題,一直思考著工策會的角色,從苗栗後龍工業區、彰化石化園區、甚至台東美麗灣,都可看見地方工策會的著力痕跡,當政商合體的失衡,不斷創造土地徵收問題,風暴如何止息。

如果編列工業區是公共事務,而非企業財團的私人利益,那該公開工策會編列工業用地的討論過程,以及讓工策會內企業的政治獻金透明化,才能讓人看清這些不斷出現的開發案、工業區,真實是如何生成。

該是讓這些影武者現身的時刻,面對農民對抗官商合體的無奈,必須重新規範、管制工策會的角色。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漂浪‧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