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燦發,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主任。他既是環境法學者,亦是環境維護人士,這位「中達環境法學者」榮譽稱號首位獲得者,在獲獎理由中有這樣一句評語:他結合了環境法學與司法實踐,相當具有熱誠與膽識。
作為一名學者,王燦發勤勤懇懇,發表了近130篇有關環境法的論文,環境法疑難解答200多篇,獨著或者參與編寫環境法的專著、教材、論文集等57部,連續12年對律師、法官和環保官員進行環境法律實務的公益培訓。
他似乎永遠精力充沛、不會疲倦,無論工作多麼繁重,你從來看不到他無精打采或者埋怨苦累,他總是精神抖擻的出現在各種場合:教室講臺上、論壇演講席、公益活動中、污染案件調查現場……
不僅限於課堂教學,他更身體力行,指導年輕學者、研究生、本科生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服務於社會。1998年,王燦發帶領一群志願者,建立起全國第一個民間環境維權法律幫助中心「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十多年來,中心回答電話諮詢12000餘人次,接待來訪740餘人次,回復來信460多封,並幫助250多起環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訴訟,受益人數多達60000多人。
中心承辦的案件涉及大氣污染、水污染、雜訊污染(編按:噪音污染)、電磁輻射污染等領域。其中,福建省屏南縣1721人訴化工廠環境侵權案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法制日報社等評為2005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之一,這是十大影響性訴訟中的唯一一起環境訴訟案件;江蘇、山東兩省交界處的石樑河水庫污染導致的死魚賠償案,為97家養殖戶爭得560.4萬元賠償;武漢市漢陽漁場承包人對武漢市環境保護局和武漢市水務局的行政訴訟案,不僅使受害者得到200萬元的賠償,而且促使有關部門著手通過各種措施解決龍陽湖和武漢市其他湖泊的污染問題,加強對湖泊生態的保護。
多年的環境教學與實踐,王燦發兢兢業業,他除了身體力行推動環境訴訟外還有更深的思考,他要為污染受害者尋求更堅實的保障。王燦發承擔許多環境法基礎理論、前沿課題、實務操作等研究課題以及立法起草任務,是最近十多年來參與起草中國環境資源立法最多的學者之一。他不遺餘力的參與到國家各項環境立法中,並推動環境維權條款的落實。如2008年2月修訂後頒佈的《水污染防治法》中由他起草並增加了環境維權條款:被告舉證制、代表人訴訟制度、環境法律援助制度等。
從隻身奮進到領導一批志願者前行;從在《中國環境報》開闢專欄解答環境疑難法律問題,到成立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從默默無聞到頗具名氣。現在,有人稱王燦發是「地球代言人」;美國《時代》雜誌評選他為全球45位「世界環境英雄」(HeroesofWorldEnvironment)之一;中央電視臺評選他為「CCTV12.4十年法治人物」…榮譽接踵而來,很多耀眼的光環環繞在他身邊,但只有真正從事過環保事業的人才能明白這些榮譽背後的艱辛。若非擁有過人的膽識以及堅韌不拔的毅力,如何能成就這數十年的堅持。
每個投身於環境維權的人都會對一個字有著深刻的感觸,那就是「難」。環境維權訴訟中每一步都是一場拉鋸戰,立案難、收集證據難、勝訴難、執行難……中心幫助的很多案件一拖數載,短則三四年,長的甚至超過十年。志願者換了一批又一批,案件仍得不到滿意的結果。但王燦發像一位永不言敗的鬥士,面對法院的不受理、污染鑒定機構的不規範、取證的重重阻礙、排汙方的財大氣粗……他以法律人的冷靜和理性,一步步走來,雖步履維艱卻意志堅定。他的目標不僅僅是某個案件的勝利,他希望通過努力喚起整個社會對環境保護的重視,來推動和改善整個環境法治。
在環境法律幫助熱線開通十周年慶典時,王燦發給了如下寄語:人人在這個地球上都微不足道,但人人都可以以微不足道之力為推動社會的進步做出貢獻。環境法治在我國好像還很遙遠,但我們向污染受害者提供的每一個法律諮詢和援助的每一個環境案件都把中國環境法治向前推進了一步。只要堅持不懈,建立中國環境法治的目標就一定能夠實現!
本文轉載自低碳生活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