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年 0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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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朝陽:對於環保署的重罰,我們虛心接受!針對以下內容,我並沒要解釋什麼,但一些事實經過,應可還原給社會大眾,雖然跟此次未足十艘觀察船被罰無關。海洋示範風場為台灣第一通過環評的離岸開發案,當初環評承諾沒規定夜間不能打樁;若採持續打樁,我們可少掉客觀的施工船租金(打樁船、吊裝船、氣泡船....每天花費高達2500萬),雖包商要求依據合約不能設限,他們要持續在夜間打樁。在我極力堅持決不能夜間打樁下,海洋公司從善如流放棄夜間打樁。另更要感謝南龍漁會的委屈成全,我們為了找抗浪能力高的觀查船,特地動員台中彰化大船取代他們,且直接到他們專業漁業權區作業,他們的成全也是工程順利的功臣!對環保署重罰,我十分遺憾,但虛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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