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油風暴亡羊補牢 環署限三個月杜絕無照小蜜蜂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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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油風暴亡羊補牢 環署限三個月杜絕無照小蜜蜂

2014年09月19日
本報2014年9月1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遏制餿油風暴,如何掌控廢食用油流向成為各界焦點;環保署公布辦法,要針對小蜜蜂提供「身份證」,限3個月內完成認證,之後則不得無照收油,違反者將受罰。

環保署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餐廳、小吃攤、夜市攤商產生的廢油流向中,小蜜蜂佔了4成,環保署要在3個月內以「身份證」的方式來認證,小蜜蜂們得自行找到歸屬的機構或是轉型丙級清除機構,之後若再無照收油,小蜜蜂與提供廢油的店家都將受罰。

餿油風暴發生後,主管廢棄物的環保署一路遭痛批,如今想亡羊補牢,除了加強稽查,告發了18家上下游業者外,更將整頓無照的回收個體戶,也就是小蜜蜂。環署副署長葉欣誠表示,目前小蜜蜂的數量到底有多少,環署實在無從掌握,他們估計大約在3000到7000人之間。環署指出,目前流進食品製造的廢油途徑,包括夜市與小吃店經無照小蜜蜂送至非法清除機構、養豬場經非法清除機構或直接流入食品製造等。

919環署餿油記者會簡報

環署從15至18日在各縣市進行訪查,共訪查了14,472家,餐廳、小吃店、攤販等與261處夜市商圈,這些商家總共產出每月約1,142公噸的廢油,但其中僅有58%由清潔隊與合法清除機構負責清除,其他42%都是遭小蜜蜂收購,也因此環署把小蜜蜂的管制列為重點,將近日提出管理辦法。

葉欣誠表示,環署將小蜜蜂的納管與輔導將為後續工作重點。將以「身份證」來管制,在3個月內要小蜜蜂們自行找到歸屬的合法清除機構,以靠行或業務代表的方式合作來取得身份證,或是自行成為丙級清除業者。而將廢食用油委交小蜜蜂回收的商家,也應與小蜜蜂簽訂簡易契約,並明確交代交給那一個合法清除公司,並由地方環保局來輔導其取得清除許可。

919環署餿油記者會簡報

葉欣誠表示,3個月之後,將廢油交給無照小蜜蜂的店家將罰1200至6000元,沒有取得認證的小蜜蜂則罰6萬至30萬元,至於無照清理廢油的回收商,得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的刑罰,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除此之外,葉欣誠表示將研議下修應進行網路申報的事業資本額門檻,初步評估,如將門檻由目前的5,000萬元下修至2,500萬元,被納管而應網路申報的家數,約增加900餘家。納入之後,若廠商沒有依規定上網申報流向,也將以廢清法開罰6千到3萬,可按日連罰。若是不時申報者,更將面臨刑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50萬罰金。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