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超商、學校 南投縣府擬不清運垃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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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超商、學校 南投縣府擬不清運垃圾

2014年12月24日
摘錄自2014年12月23日自由時報南投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投縣府財政困窘,為減輕垃圾處理費用負擔,環保局擬公告不再清運夜市、超商、學校等機構單位垃圾,消息傳出後引起教育單位反彈,教育處認為,學校並非營利事業,無力額外負擔垃圾處理費,此作法也不利環保教育落實。

縣內積極推展觀光,每年吸引上千萬名國內、外遊客到訪,雖帶來可觀商機,卻也製造大量廢棄物,兩年前的全縣全年垃圾量為8萬7千餘公噸,今年預估將增加為9萬1千餘公噸。

環保局表示,由於縣內並無自有垃圾焚化廠,垃圾均需要轉運至台中烏日焚化廠處理,雖轉運費由環保署補助,惟每年縣府仍需負擔約9千萬元的垃圾處理費,對財政形成沉重負擔。

環保局表示,家戶垃圾的處理費隨水費徵收,清潔隊主要工作也是負責清運家戶垃圾,一般事業廢棄物則由事業主負責處理,惟目前仍有部分事業機構的廢棄物仍由清潔隊協助清運,其繳納的代處理費卻與垃圾量不成比例。

為減少垃圾量,以降低垃圾處理的財政負擔,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環保局已著手研擬公告,計畫不再清運包括夜市、連鎖便利商店及學校等單位的垃圾,未來這些單位須自行委外清運垃圾,其中學校部分計畫分成高中職以上學校、國中等兩階段辦理,惟考量將增加學校經費負擔,仍將會邀集相關單位舉行公聽會討論後,再做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