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07日
本報2015年5月7日台北訊,編輯室整理報導
立法院昨天(6日)召開朝野協商,討論於現行海洋委員會下,增設「海洋保育署」與「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經過黨團協商,最終達成定案結論。
根據結論,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將並列於海洋委員會之下,分別負責海岸巡防與海洋保育事項。
儘管總統馬英九與前總統陳水扁均曾提出「海洋立國」、「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的主張,在此結論前,台灣並無專責機關統籌管理海洋保育,相關事務分散在11個部會,缺乏整合,導致長年來形成「重陸輕海」、重經濟輕環保的現象,凸顯政府對海洋事務的評估能力不足。
民間長期推動設立海洋事務專責機關,今年民間NGO環境會議更以此為共識。4日,由學者與環團共同提出連署,短短2天內即蒐集個人連署約1,800份,團體連署約70份,展現了公民、民間對於海洋保育事務的重視及關心。連署表單送交立院,經黨團協商後,順利在6日達成結論。
海洋保育署組織法則將在2週內,由立法委員呂學樟主持協商。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執行長邵廣昭表示,雖然是好消息,但不能鬆懈。未來兩週仍需進一步協商組織法內容,讓台灣正式邁入海洋國家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