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協議草案「貧弱」 環團抗議

距離COP21巴黎氣候大會結束只剩兩天,最新的氣候協議草案版本於9日下午發佈,引發數百位公民團體在會場內抗議,主張談判代表們目前提出的版本是「弱化的氣候協議」,內容並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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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OP21會場上,不滿巴黎協議草案的抗議者。攝影:賴慧玲。
在COP21會場上,不滿巴黎協議草案的抗議者。攝影:賴慧玲。
國際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氣候正義與能源專員Sara Shaw說:「各國政府不該定案於這個版本。位於氣候變遷第一線的人們,也就是身歷氣候變遷苦果的人們,要求富裕國家公平分攤減排配額,並提供南方國家必要的資金與能源轉型協助。協議草案對不起這些氣候前線的社群。」
「今日的草案在企圖心、差異化、平等、資金和損失等關鍵議題上都沒有進展。許多最重要的問題仍然未定。」他補充說。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巴黎氣候談判代表領袖Tasneem Essop態度較樂觀:「談判結果仍有可能產生具有企圖心的結果。不過談判人員們尚未做出最困難的決定。只剩下兩天可以決定我們是要暖化1.5°C還是3°C。」
「目前的草案納入更多選項,以便讓所有國家在2020年以前重回談判桌,強化減碳承諾。也就是說,各國必須防堵現存的漏洞,確保2020年前的檢討與改善機制完備,涵蓋適應、資金和減排,不讓任何國家脫鉤。」Essop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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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在COP21會場的動物館鼓譟抗議弱化的草案。攝影:賴慧玲。
環團在COP21會場的動物館鼓譟抗議弱化的草案。攝影:賴慧玲。
綠色和平氣候政策顧問Kaisa Kosonen對目前草案雖有批評,但認為仍有機會達成更有力的最終協議。
「正面之處是1.5°C的目標仍然是選項之一,問題是各國的減排目標貧弱,也甚少著墨如何要求各國盡快回頭檢視,強化他們的目標。」「更糟的是關於零碳排的期限,目前的草案文字軟弱無力,沒有將2050年定為具體期限,沒有期限就沒有實質作用。」Kosonen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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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要求協助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要到位。攝影:賴慧玲。
環團要求協助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要到位。攝影:賴慧玲。

連緩解海洋災難的措施都沒有

氣候警戒研究所(Climate Emergency Institute)成員Peter Carter認為,儘管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中海洋佔有不少版面,而且美國和歐洲當局要求聯合國氣候祕書處在協議內加入海洋相關內容,目前的草案並沒有做到。
「協議內容中連緩解海洋災難的措施都沒有。溫室氣體汙染海洋的程度非常嚴重,已經是全地球等級的緊急事件。」Carter說。
Carter強調,地球升溫讓海洋隨之不可逆地暖化、酸化和含氧量減少,將持續1000多年。他希望在協議中訂出大氣二氧化碳和其他氣體濃度的安全限制,並稱之為1992年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安全要求指標。Carter認為這對海洋暖化和酸化具有重大意義。
草案中第一次提到海洋是在前言中,但是前言不具法律約束力。接著是在加強「碳匯」(greenhouse gas sink)以改善二氧化碳吸收、加強生態系統健康的段落,但是文字模糊,可以被解釋為沿岸與海洋生態系,也可以被解釋為陸地生態系。
全球海洋信託(Global Ocean Trust)氣候財務專家Torsten Thiele說:「我認為可以樂觀看待這份草案。其中有包含海洋的元素,也在前言中象徵性出現。這是好消息,但是必須鼓勵談判者繼續形成更具雄心、也沒有『括號』的協議。」
他認為,協議應該明定碳排高峰年,為緩解海洋衝擊設立立即的時限。

移除化石燃料補貼  未納入

Carter和其他批評者警告,雖然銀行首長和化石燃料公司等許多大企業呼籲將碳價納入協議內容,但碳價並未包含在草案中。
最後,儘管停止化石燃料補貼是全球性的共識,包含在今年6月的G7會議上亦是如此,草案中並沒有停止化石燃料補貼的內容,批評者們對此感到大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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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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