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聞災色變
早些年,臺灣談起災變,大概就屬「八七水災」「葛樂禮颱風」等為重要例子,但那已年代久遠,除了長者,中年以下的人,多半對這些災情不復記憶或沒有任何印象。但從民國85年「賀伯颱風」開始,重大環境災害就如影隨形,不斷在臺灣傷口上灑鹽,加深我們的傷痛。
「賀伯颱風」開始讓我們見識到水(雨)與石(土石流)的威力,接著民國86年的「溫妮」、87年「瑞伯」、88年「九二一大地震」、89年「象神」、90年「桃芝」與「納莉」、91年有大旱災、93年「敏督利」「艾利」「九一一水災」等,在在重創臺灣土地,也奪走無數生命。臺灣陷入不安與焦慮,似乎上蒼對臺灣人不再眷顧,對我們一再打擊,而經濟發展也受到連累。
每年臺灣因各種突發性天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占國民生產毛額的3%到5%,而這些辛勞的成果要靠多少的汗水才能再補回?
災變因素錯綜複雜
連年災變,而且嚴重性逐年加重,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有說降雨太多,瞬時降雨量動輒破百年紀錄;有說地震造成山林土石鬆動,遇雨爆流成災;有說河川整治不力,阻塞淤積造成惡水漫流;有說河川上游山區攔砂壩建設不當,平常攔下少量砂石,日積月累,愈積愈多,遇暴雨則一次沖刷造禍;有說高山農業破壞水土保持;有說政府造林不當……,各種說法不一而足。其實,每個說法都對,都有可能是其中一次災變的主因或近因。每次災變都由各種錯綜複雜的因素構成,非單一因素可以釀成巨災的,其中有自然不可抗力的,例如:九二一大地震,任誰也無法預測或減輕大地搖撼的威力;歷次的水災,也是因為自然界一再突破現狀,降下百年難得一見的暴雨,積水宣洩不及當然釀災。但災害除了自然因素外,人為因素還是占了很大的成分,如果沒有人謀不臧,一些災情是不會這麼嚴重的。
環境教育教人「趨吉避凶」
學校的環境教育常侷限在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校園綠美化、環境整理、節約水電等「基本面」上,當然這些都要教要做,但不是環境教育的目的,這些只是「基本功」,讓我們的學生懂得如何減廢、如何資源再利用、如何不過度消耗資源。最終目的應該是教育學生能夠「趨吉避凶」,知道什麼事該做,做了對環境永續有好處,也就對人類有好處;知道什麼不該做,做了對環境會有傷害,有一天就要自食惡果,並連累其他人。所以學校的環境教育,除了資源回收外,其他廣義的環境教育還是要做,例如利用「生態旅遊」方式進行戶外教學,利用環境災害進行成因分析,進而引導學生了解自然,敬畏自然,並建立對自然資源運用的正確觀念,減少將來人謀不臧的機會,我們居住的環境自然能夠「趨吉避凶」,減少災害侵襲。(待續) (200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