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BOT案暗藏肥肉 保育宗旨丟兩旁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國家公園BOT案暗藏肥肉 保育宗旨丟兩旁

2006年07月25日
本報訊(吳斐竣報導)

溫柔而堅定的林子淩揭發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天祥遊憩區BOT弊案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24日上午再度針對北投纜車BOT案召開記者會。林子淩嚴詞抨擊負責規劃全案、卻一再以「合法」、「不知情」來推卸責任的北市府。林子淩出示一疊疊資料,證明主導全案的北市府,為了興建纜車不惜用溫泉旅館與廠商利益交換。營建署明知餐飲住宿設施污染嚴重,卻悶不吭聲。林子淩聲淚俱下、激動的呼籲:全案立即停工,重新進行環評。

北投纜車工程弊案,並沒有因為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前陽管處長蔡佰祿等官商被收押而暫歇。反倒變成中央與地方互相指責對方應該為避規環評、變相興建溫泉旅館負責。

林子淩表示,1998年北市府接手辦理北投纜車案以來,為了規避10公頃以上開發案必需進行環評的規定,硬生生把整個開發案弄成9.972公頃。林子淩拿出市府的《徵求民間機構參與興建暨營運北投線空中纜車》計畫書中,為了吸引商人投資,市府直接寫明山上站營運收入包括「團體生態研習住宿設施,規劃為183間…」但廠商真的無利可圖嗎?林子淩再拿出廠商的《開發計畫書》,廠商自己預估從2007~2037年間,每年有3億2千萬的營業收入,而30年的權利金只有2億。

另一方面,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也很「配合」。在2005年8月通過的《陽明山國家公園第二次通盤檢討計畫書》中,陽明公園容許使用項目新增:研習住宿設施與溫泉遊憩設施。林子淩批評蔡佰祿作了國家公園管裡的最差示範。而營建署的代表在「北投線空中纜車BOT案」審查作業疑義會議中,質疑為何要作183間住宿房間與64間溫泉旅館的大規模開發,廠商回答的倒很直接:「市政府要求本公司纜車建設經營主要為交通運輸功能,經營財務尚無法平衡,而提供2塊素地供業者開發,一方面可提供大台北地區休憩研習需求,另亦可彌補廠商經濟平衡需求,不知如何減量縮小?」林子淩拿出這份會議記錄,真是賞了北市府一大耳光。

林子淩表示「這些廠商官商勾結,自食惡果。」不論是太魯閣或是陽明山的BOT案,官員的態度都是要得標廠商自行解決環評問題;過不了,只好無條件接受解約。除了這兩個國家公園,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也正在蒐集墾丁國家公園的弊案,捍衛台灣的寶貴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