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南投縣濁水溪沿岸持續進行疏浚減災工程,來往砂石車排放濃濃黑煙,空氣污染嚴重,環保署發現,部分砂石車業者貪圖暴利,使用硫含量超標的地下油品,造成嚴重空氣污染;且在油價飆漲下,違法情形似有增加趨勢,環保署正加強稽查,對違規者處以新台幣5萬到10萬元不等的罰鍰。
環保署自2004年起開始稽查使用違法漁船用柴油的砂石車,2006年上半年,環保署會同環保警察隊及南投縣環保局,於南投縣內重點路段執行路邊攔檢6次,總共攔車285件、油品採樣37件,發現違規使用含硫量超過管制標準的柴油車9件,非法油品硫含量多在1,000-6,000ppmw,超出柴油車硫含量成分標準50ppmw上限規定近百倍,依照「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處新台幣7萬5千元罰鍰。
環保署認為,非法油品的主要來源可能是漁船用柴油外流。不少砂石車未在合法加油站加油,漁船用油較合法加油站之柴油便宜,應有暴利可圖。近年來油價一直居高不下,漁船用油非法外流可能已經非常嚴重,在砂石車頻繁出現的河川疏浚地區與沿海鄉鎮行駛之柴油車輛,其柴油採樣結果不合格率均有偏高趨勢。
漁船用柴油含二氧化硫的比例較高,且南投縣河流疏浚工程密集,一天可能有數千輛砂石車出入,如果使用非法油品,殘留於空氣中的二氧化硫將危及居民健康並植物生長。根據環保署今年2月的統計,在苗栗縣至嘉義縣等8個中部縣市1103件攔檢柴油車輛油品樣本中,有24.56%油品採樣的硫含量超過管制標準;在砂石場密集的外環道路,不合格率更高達40%。
據媒體報導,有砂石車司機指出,砂石車出入疏浚工區道路路況一向欠佳,損壞車體使維修成本偏高,漁船用柴油價格比加油站的柴油便宜至少1/3,大量加油就能減少成本;但不肖商人可能以廢機油混充漁船用油,長期使用劣質油亦會造成引擎損壞,因此使用地下油品仍有很大風險。
為避免非法油品影響空氣品質,環保署已加強稽查,並每月不定期選定重點路段或港區附近攔檢。大型柴油車輛造成空氣污染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的罰鍰;若將油箱上鎖、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者,亦需處以新台幣7萬5千元罰鍰。因此環保署呼籲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配合政府政策、切勿使用來路不明油品,也希望民眾勇於檢舉不法,如發現不明之油罐車、油槽、油庫,甚至船筏載運油槽等非法販賣油品情形,請向各地環保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