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近期即將宣布放寬廢污水再利用的相關政策,包括回收水用於澆灌、抑制揚塵的規定,並取消諸多的申請限制,未來屬於無毒有機性污染的廢污水,處理過後只要符合放流水標準,都可用於澆花、洗地、沖廁所等用途,預期是政府諸多「節流」的用水政策之後,有效的「開源」政策。
全球水資源匱乏,廢污水回收利用已是世界潮流。受限於地理環境與氣候狀況,台灣名列全球第十八缺水國,根據水利署推估,至2021年時,台灣的用水需求將高達200億噸,但屆時的規劃水源僅能支應192億噸,尚不足8億噸;若廢污水回收再利用能完整落實,預計可提供6億噸的再生水源,值得全民重視配合。
環保署水質保護處王嶽斌科長指出,環保署推行廢污水回收利用其實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廢污水在經正常處理後,水質已相當清澈,應可用於澆灌花木、抑制揚塵;但現行「土壤處理標準」對這些用途的用水規定甚嚴,若要使用回收的廢污水,還需要另外提出許可審查、土壤特性調查、地下水測檢測申報及行業別的限制等,造成已處理得相當乾淨的廢污水放流浪費、還要再引清潔的自來水進行景觀或建物維護。一旦土壤處理標準放寬,回收的廢污水便可用於沖洗作業環境內地面或建物之用水、作業環境內之辦公場所、員工宿舍及其他活動場所之次級用水及景觀用水等。根據環保署的調查顯示,如此可以節省到一天40%以上的用水,且其投資成本於4年內即可回收。
王嶽斌表示,目前全台列管的廢污水回收使用率只有9.4%,因此於今年起辦理「生活污水處理回收再利用示範場址設置計畫」,從廢污水狀態較單純易處理的大專院校開始,已經完成了10所國立大專院校的調查評,比並選定東華大學、金門技術學院、暨南國際大學及高雄第一科技大學4所院校於年底前完成示範場的設置,預計完成後的回收使用率可達50%、每年節省水費新台幣554萬3000元,並削減生化需氧量6,684公斤,減輕河川污染負荷。當技術與經驗漸漸成熟之後,環保署更將推動離島、西部地下水超抽區,以及其他具有環境教育示範價值之重點區塊,更深層的推動廢污水回收再利用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