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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空間」,難產的空間

1999年11月20日
作者:悟泓(動物社會研究室)

這篇文章一直很難產,陳章波老師和陳瑞賓一方面不斷的催稿,另一方面又不斷的「網開一面」,一再讓我延長截稿的日期。我左思右想,決定推翻之前所寫的東西,就從文章的難產開始談起!

84年中,我趁前往日內瓦參加第七屆「國際人與動物互動關係研討會」之便,順道安排拜訪西歐及北歐的動物保護團體。在荷蘭,我拜訪了綠色和平組織,想瞭解他們在野生動物保育方面的政策與作法;而在瑞典,則除了拜訪動物保護團體外,同時也前往位於斯德哥爾摩的地球之友(Friends of Earth)組織。在訪談中,他們談起當時正在推動的「永續歐洲運動」,並且順手就給了我一本「走向永續歐洲」的小冊子。記憶猶新的是,當時那個人(名字、長相全不記得了)告訴我:「環境空間」的基本概念是環境資源使用的正義與公平原則──不僅是一個國家之內的正義與公平,而且是在同一時間之內,整個地球上人類的正義與公平。同時,也是代際之間的正義與公平。

回程經過荷蘭,我又趁著趕機的空檔去拜訪發起「永續荷蘭」運動的荷蘭「地球之友」。獲得他們的首肯,讓我們翻譯「走向永續歐洲」!

回台北之後,我們首先在「生態保育聯盟」的例會上提出推動「永續台灣」運動的構想,在各地保育團體的支持、參與下,此運動的確展開了,在北、中、東、南,分別以多場小型討論會及研討會的方式,展開探討如何讓台灣「可持續性」的發展!

有趣的是,經過許多場次的「研討」,「永續台灣」運動所得到的初步「結論」竟是:我們必須──重塑「生命的價值」、建立「討論的文化」,以及落實「責任倫理」。

生態保育聯盟後來又舉辦「永續台灣報導獎」,作為運動的延續,並於1998年發起「森林文化年」,以及參與「反對關西機械園區」與「搶救棲蘭檜木林」運動等!這些,說明了台灣民間團體的行動力並非不能持續,也不是沒有反省能力!然而,自始至今,參與「永續台灣運動」的陳章波老師,最常講的兩句話還是:「台灣的NGO只有解構的能力,沒有建構的能力。」以及「大家還沒有走出悲情!」

關於陳老師的話,我認為只講對了一半。因為,拆房子比起蓋房子,二者雖同樣重要,但是前者需要的是找到關鍵處,以四兩撥千斤之力即可摧枯拉朽,而後者則需要通力合作,眾志成城,每一個地方,每一塊磚頭都是關鍵,必須一步一腳印!

環境空間運動,是建構性的運動,陳老師瞭解這一點,所以他認為NGO沒有能力。但問題是,既然環境空間是建構性的運動,除了需要嚴謹的知識探究外,還需要NGO能與學術界進行世界觀與價值觀的對話,認出彼此的歧異,找出可能的衝突,最後,從歧異、衝突之間,產生新的觀點、新的知識論述,從而發展出新的實踐方向,最後才能運用民間團體的行動力,與政府對話,透過媒體的傳播力與普羅大眾對話!

真正建構台灣有「討論文化」,落實「責任倫理」的「環境空間」運動,之所以比找尋「環境或永續發展指標」更難的地方,在於三個關鍵:去中心化、變的行動觀、以局限性的認知為綱領的積累。

首先談去中心化:「環境空間」強調資源利用的正義與公平,是可以透過計算,用數字表達出來的。但是這樣的數字雖然是科學的,但卻是先有價值觀的調整之後才可能產生的「科學」。換句話說,科學並非價值中立,而是一種相對價值觀的呈現,而這樣的呈現,就必須有成熟的討論文化以為根基。例如:棲蘭檜木林的保護,如果不先從價值觀的岐異與衝突開始對話,或是認為各說各話就可以解決問題,都很難真正催生出台灣可持續性發展的林業政策,也就是說,無法計算出到底台灣森林的「環境空間」是多少?現有的狀況又是如何?如果有所不足或缺失,應該如何補救或加強?否則最後甚至連科學數據、資料的錯用濫用,或基本資料根本就付之闕如的技術性問題等,都不可能在爭議中獲得釐清!

「環境空間」運動的去中心化意味著:環境運動本身的去中心化。

就解構的角度來看,要將經濟、政治、社會與文化,視為環境運動的對立面,在對立與對話中,建構環境運動的主體性。換句話說,去中心化與主體性其實是運動的二個辯證的關聯面向。沒有去中心化,就不會有流動性,沒有流動性就不會有運動性,沒有運動性,就根本不可能創造出環境運動的主體性。

環境運動如果能去中心化,才能「意識到」或「觀察到」環境空間的各種對立面,並展開對話的行動(對話不只是說話),有對話,有行動,才會有流動性,有流動性,運動性才可能產生,從而也就有了環境運動的主體性----無論其為建構性或解構性的運動!

環境運動的對立面,從建構的角度來看,則是公部門的公權力,包括行政、立法與司法權;學術部門的知識力,以及媒體部門的傳播力!之所以必須視為對立面,並不是敵意的意思,而是必須意識到,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之理。

在解構的時候,我們挑戰現狀、質疑政策、揭露真實;同時也衝擊現有的知識論述與價值,並且藉由媒體的傳播力量,達成宣揚理念的目的。但當我們回過頭要進行建構的時候,我們一方面必須與公部門展開互動、對話,又必須與知識生產體系合作、發展、創造新的知識論述,另一方面,更必須認知到主流價值觀抗拒變遷的歷史、文化脈絡,其也同樣盤根錯結的籠罩在各個社會次體系內部,以及微弱且孤單的改革力量和行動者的頭上,因此,絕非單線突破,即能克竟全功。

在盤根錯結的脈絡中,瞭解環境運動與既存體系存有根本的(但非不可變革的)的歧異與衝突性,保持這樣的清醒,才能真正在運動中「借力使力」或是「借花獻佛」,而不致成為公權力或知識威權的俘虜,或在媒體的效應中「樂不思蜀」!

其次談「變」的行動觀,無論是環境運動或是環境運動的對立面,都不會憑空而起,換句話說,「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意味著凡是存在的,必然是歷史的,有其存在的歷史文化情境,是歷史的,也就是變遷的!

換句話說,凡是「存在的」必然意味著「是變遷的」這個前提。環境運動不僅要在對立與對話的空間情境中,去中心化,更要在對立與對話的時間情境中,隨時調整自己。這也就是環境運動的另一個辯證的關聯性,沒有變化性就沒有主體性,沒有主體性,就沒有變化性。

變的行動觀,既是去中心化的內化,也是去中心化的行動表現。沒有內化,行動者自身就會抗拒變遷,因而成為被挑戰與質疑的對象;缺乏行動的行動者,不僅抗拒變遷,更有可能成為阻擋變革,或是讓變革延後者。

最後要談的是「以局限性的認知為綱領的積累」。相對於政經部門以「無限性」為綱領的積累,以環境或以「他者的關懷」為鵠地的環境「運動」,則是要以局限性的認知為綱領。換句話說,要知道自己的局限性。

環境運動的行動者,如果不知道自己的局限性,就會誤以為只要無限的積累自己,就等於無限的增加影響力。「積累」有很多種,錢的積累、人的積累、名聲的積累……等,這些都是主流、支配意識的功利性格。如果環境運動的目標是去支配,去操控,去功利的積累,那就只剩下影響力的積累,才是行動者心中恆常要觀照的面向。不過弔詭的是,影響力的積累,考慮到前述「去中心化」和「變的行動觀」這兩個前提,卻必須以局限性的認知為其綱領。換句話說,行動者必須不斷的自我相對化----而不是絕對化,也就是不斷的自我認知自己的局限,才能不斷的創造出影響力的積累。

這正是環境運動的第三個辯證關聯面向:正因為局限性,才有影響力的累積性,之所以有影響力的積累,不是自我(包括不同的個人、不同的團體、不同的社會次體系)的無限性,而是自我的局限性(無論這個我是個人、是團體、是社會次體系---例如宗教、或學術……等等)。

「去中心化、變的行動觀、以局限性的認知為綱領的積累」是環境運動的三個辯證性格,也是環境空間運動,能不能在台灣開花結果,能不能在政府、學術界與民眾之間,建立對話機制的關鍵,而這樣的機制是建立在價值觀與行動理念的歧異和衝突上,如此才有可能在含糊籠統的表面和諧,以及以差序格局為導向的行動落差之間,找到真正的、相對的、可變遷的,如何讓台灣可持續性發展的(科學性)共識:台灣環境空間。


註1:Towards Sustainable Europe = A Summary 譯為「走向永續歐洲」,關懷生命協會出版 孟祥森譯 劉小如序 金恆鑣校定 陳章波贊助印行 (1997年6月) 
註2:其後發展成為全歐的「永續歐洲」運動
註3:見《永續台灣之後》,生態保育聯盟(1996)
註4:Paulo Freire曾說:「一旦我們發現教育只是一種可能性,我們也就會瞭解,教育有其局限,而正因為教育是有局限的,有其意識型態的、經濟的、社會的和文化的局限,教育才是有效的。」環境運動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一種環境教育,它的有效性在於我們能夠認知它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