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減量政策再推進 公私立學校餐廳今起禁用免洗餐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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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減量政策再推進 公私立學校餐廳今起禁用免洗餐具

2006年09月01日
本報訊

限用免洗餐具宣導海報繼今年7月1日政府機關餐廳禁用各類免洗餐具後,今(1)日起,公私立學校的餐廳也將跟進,內用飲食禁用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外帶者,則不能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違反規定者,第1次將給予警告,並限期改善,而對於第2次稽查仍違規者,則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過去大眾普遍認為免洗餐具較為衛生,如今進一步限用免洗餐具後,如何保障公共衛生?環保署對此表示,近年來餐具清洗環境已進步許多,且餐具清洗服務產業亦已逐漸發展,包括現場清理服務承包、離場清理服務承包、現場餐具清洗設備販售和租賃等4種類型的清洗業者,總計有約20家,部分場地較小的餐廳將有所選擇。

此外,衛生署於食品衛生標準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相關條文,已針對餐具、餐飲業衛生標準有明確之訂定,並訂定「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等,以確保清洗餐具之衛生安全。因此,環保署指出,相較於部分漂白劑殘留過多的免洗筷,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反而更加衛生且環保。

環保署係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規「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公告禁用或限制製造、輸入、販賣、使用」之規定,逐步限制塑膠製品與免洗餐具使用。未來,政府機關與公私立學校餐廳之詳細限制範圍如下:

  1. 內用飲食:禁止使用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除了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之外,也不可以提供免洗筷、湯匙、刀、叉、攪拌棒等,只要是「使用一次就丟」的餐具,無論任何材質都不可提供。
  2. 外帶者不能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但外帶的免洗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皆未管制(詳附表)。

環保署目前已訂定稽查計畫,即日起將針對公私立學校餐廳,每個月至少稽查轄內列管對象數量的15%。

不過,未免引起餐飲業者反彈,環保署將管制之餐廳限制在政府部門及學校內以「服務員工、師生為目的」的餐廳;因此,如台大捷運站附近,以服務民眾為主「有店面」之餐飲業,仍沿用原規定,僅限制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其他材質免洗餐具沒有限制。而師生於教室內食用營養午餐,也不在限制之列。

有關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的相關規定,環保署已建立專屬網站,內容除了法規條文之外,亦提供餐具清洗服務業者清單與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