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7日
摘錄自10月16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受戴奧辛污染被迫停養的彰化線西鄉五位鴨農,以環保署明知當地嚴重污染卻未提預警措施,委託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遞狀請求國家賠償,包括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共計8,070餘萬元。 11名受害鴨農中,二名因規模小未加入集體行動,另9名分成二派,4人傾向離牧,5人偏向復養。
主張復養、加入國賠訴訟的黃進來指出,數月前立委陪鴨農北上討論國賠,環保署與農委會也二度派員南下協調,8月協調未果,說會再來,但從此沒有下文。黃進來說,政府說復養風險大,勸鴨農離牧,大家年紀都大了,能不養當然最好。但離牧標準比照肉雞,每平方公尺一千元,條件實在差太遠,鴨農如何接受?持觀望態度的鴨農黃火城也說,聽說最近檢驗實驗鴨戴奧辛含量又偏高,眼看污染源仍不明,當然能不養就不養,但政府應提高離牧條件。
彰縣農業局畜產課長林國基坦承,從台灣鋼聯復工後,實驗鴨戴奧辛含量也跟著上升,是否有關聯尚未證實,但復養確有污染風險。環保署長張國龍僅表示,要求國家賠償是受害者基本權利,尊重司法獨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