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綠島國家公園芻議談起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從綠島國家公園芻議談起

2006年10月28日
作者:盧道杰(環境資訊協會理事、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助理教授)

最近報載有許多學者專家倡議將綠島劃為國家公園,相關單位已積極研擬其可行性,倘若順利推展,這將是我國繼東沙國家公園計畫案後,再次將國家公園的體制推廣運用於海洋保護區的個案,在國內域內(現地)保育上有重要的意義。

首先是,過去保護區的劃設皆著重在陸域,水域的部分其水生環境監測不易,須投入人力於巡護與經營管理,還有就是會涉及漁業與觀光活動的管制。因此,政府在劃設保護區時,為避免困擾,對水域、海域的部分,常是敬謝不敏。也有部分保護區初劃設時曾涵蓋內陸河段、部分海岸、海潮線外的水域或珊瑚礁。後來歷經時日,不是妥協於交通或其他建設發展而自我限縮;缺乏人力經費支援而忽視不見,甚至悄悄改變範圍;再不然就是,在強大的地方政治壓力下,放縱地方水上的經濟活動。綠島國家公園之議,象徵政府對水域與海洋保育事務的重視與支持,願意提升相關專業人力、物力與財務,及相關的執法能力,值得肯定與喝采。

再者,綠島係東部海岸的旅遊勝地,跟東沙國家公園位處遙遠的疆界邊緣,地緣政治的影響降到最低的情形不同,其既具歷史事件的社會文化資源,又有豐富的海陸自然資源,每年有眾多遊客造訪(旺季期間單月最多直逼七萬人),地方產業積極且活躍。目前,也劃歸在東海岸國家風景特定區的範圍內。但也由於觀光產業的興盛,海洋與陸地的自然資源卻日漸消減:如環島道路日夜不歇的服務,截斷椰子蟹等動物的季節性移動與繁殖行為;在地海鮮餐的供不應求,鼓勵沿岸珊瑚礁水生生物的捕撈作業,相關動植物的群聚與個體的大小,皆受到直接且嚴重的影響;近年崛起的浮潛活動,頗受到觀光客的歡迎,卻也造成沿岸珊瑚礁的縮減。這些凸顯的是綠島以觀光為主的資源與發展的特點與挑戰。我們肯定東海岸國家風景特定區管理處成立後的成就與作為,然劃設國家公園之議其實也意謂,過去近十年間,政府在臺灣各地成立了許多國家風景特定區管理處,偏重觀光遊憩發展的政策,需要有所調整,以能在兩者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第三是在行政院組織重整的架構裡,初擬合併包括林務、水土保持、水利、國家公園與部分觀光等自然資源經營管理單位。可是,由於保育單位原即屬新興的部門,在人數與政治力懸殊的情況下,未來的層級與編制受到相當的抑制,勢將嚴重衝擊相關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的推展。在現有相關機關任務調整不順,保育單位的經費預算與人力資源,無法與業務量的成長相映合下,國家公園藉發展海洋保護區,調整本身的體制、體質與能力,擴展其在國土保育上的位置與功能,對已低迷多時的保育氣氛,實是注入一劑強心針。

另外,針對綠島國家公園的芻議與籌備,個人也提出幾點期盼與建議:一則是國家公園除少數個案與區域外,傳統上多以公有土地為依歸,憑藉公權力與專業的進入,來進行規劃與經營管理的作業。然綠島陸地與海域有相當程度的人為活動,國家公園規劃及經營管理作業與地方及在地社區的互動頻仍,國家公園宜發展更寬廣、深入、更具創意的參與機制,以爭取地方與在地社區的支持與參與,共構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未來。第二是國家公園可以藉綠島國家公園的規劃與發展,重新思考體制編制的適當性,除增加與在地社區互動的部門,還有導入海洋保育的相關技能與操作機制外,需要強化課室間的分工與橫向連結。當生物多樣性保育是為國家公園的關鍵元素與主要任務之一,傳統的事務分工常忽略保育的本質,多造成顧此失彼的狀況。第三是國內絕大多數的保護區,都僅在劃設成立之初進行過資源的調查,卻缺乏持續的資源掌控與監測,致使後續的經營管理失去正當性的基礎,也造成經營管理效能的評估作業無法進行。陸域的保護區,由於空間與基質的特質,尚能有部分的隔離與緩衝效果。水域或海洋的保護區,由於基質的流動性與媒質的交換性強,一旦有狀況發生,往往讓人措手不及。因此,資源的調查瞭解、監測與掌控,在以水域或海洋為主的保護區經營管理上扮演的角色,尤為關鍵。

最後,許多保育人士聽聞政府考量劃設綠島國家公園之際,就不免憶起被凍結的蘭嶼國家公園計畫。看到蘭嶼現在的狀況,屢屢有人嘆息當年未能推行蘭嶼國家公園芻議。約廿年後的今天,國家公園已不再是以前保護至上的典範,國際保護區經營管理的發展也提供許多與原住民族發展、觀光旅遊活動、在地社區互動參與的個案經驗。多元的思維與整體的考量漸成為保護區規劃的主流。看到綠島國家公園的議題,我們感受到一股提升,彷彿重新再燃起的火炬,照亮了眼前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期盼這除了是一座嶄新的國家公園外,也能帶動起另一波保育的風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