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30日
摘錄自11月30日中國時報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市場中販售的「溪哥」,多是不肖業者前往大甲溪、大安溪電魚、毒魚取得,有消費者投訴指責嚴重破壞自然生態,要求縣府重視防範,農業局自然保育課課長李代娟29日強調,將加強巡邏防範,同時呼籲民眾發現有違法電、毒魚情形,可立即通報警方取締。
消費者投訴指出,前往海線地區市場購物時發現,魚販攤位上擺著數以萬計的溪哥,魚體連小指形的都有,大小通吃,經詢問,魚販都說是利用半夜凌晨時分,在大甲溪和大安溪中用電、毒魚方式取得,同時還接受預定。這種行為,早晚將造成生態浩劫,要求縣府重視取締,甚至考慮封溪,加重刑責,讓溪流中電魚、毒魚情形絕跡,並且呼籲大家拒買拒吃,達到護漁護溪的目標。面對這種反映,李代娟指出,電魚、毒魚行為已經違反漁業法和農業法,民眾可直接通報警方取締,同時將派員加強溪流巡邏,嚴格制止電魚、毒魚行為,至於市場出現非法銷售產品,將連絡主管單位檢查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