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治霾新政 官員考核環境權重超過GDP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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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治霾新政 官員考核環境權重超過GDP

2017年01月15日
摘錄自2017年01月15日中央通訊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大陸官方日前公布「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對於官員的考核,環境治理的權重將首次超過促進經濟成長的權重。

中國第一財經日報15日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12月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實行黨政同責,採取「年度評價」和「五年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年度評價由大陸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保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實施,重點評估各地區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總體情況,著重於引導各地區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五年考核由國家發改委、環保部、中共中組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實施,主要考核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目標,以及生態文明建設重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每個五年規劃期結束後開展一次。

具體權重方面,資源利用權重占29.3%,環境治理權重占16.5%,環境品質權重占19.3%,生態保護指標權重占16.5%,增長品質權重占9.2%,綠色生活權重占9.2%。

其中GDP成長品質權重不到資源利用、環境質量權重的一半,占全部考核權重不到10%。

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說,大陸官方從前是「唯GDP論」,從長遠來看負面作用較大。GDP(國民生產毛額)指標有局限性,看不出對環境、資源的影響。他說,推出綠色指標考核是一個可喜的進展,但綠色考核指標執行難度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