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電塔倒塌、815停電及後續重啟核電的社會言論,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以「風雨飄搖期」來形容台灣目前正在經歷的轉型。他並提醒,若不從系統性去改變,上述狀況都將一再重演。
從源頭解決:為什麼要減少碳補貼 什麼是「碳泡沫化」
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趙家緯表示,在鼓勵排碳的風氣下,全球碳補貼導致有13%的排放量處於補貼的狀態,每噸排碳的「鼓勵費」至少在美金115元之上。
鼓勵排碳的風氣也提高了對化石燃料的需求,資金流向化石燃料業者,使其股價水漲船高。但是,若要控制升溫2℃內,全球已知的化石燃料蘊藏量有4/5以上是不能開發的,形同是化石燃料業者有八成的資產無法動用,必須凍結。
趙家緯指出,如此一來,市場上的石油與天然氣公司的資產未來將降至目前的四成至六成,讓化石燃料公司的股價產生「碳泡沫化」(carbon bubble)風險。
撤資也是一種投資 退休金的碳泡沫危機
「消費是一種投資,撤資(Fossil Free)也是一種投資。」350.org東亞協調員張良伊表示,撤資運動最早可追溯到1960年代,最後成為一股如浪潮般的民間力量,後來更有國際巨星李奧納多、前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英國銀行總裁等人加入支持。
趙家緯則提醒,國際已有不少大學、慈善機構、國家退休基金,都開始檢視投資組合,讓資金流向對環境友善的產業,另一方面也是以公家資源起到帶頭鼓勵的作用。
趙家緯說,雖然大家都知道《巴黎協定》規範了升溫必須限縮在2℃內,卻忘了繼續往下看同樣重要的條文——「使資金流向符合邁向溫室氣體低排放和氣候韌性發展的途徑。」
然而,我國目前的年金改革似乎還沒有考慮到這個因素。趙家緯指出,盤點出我國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我國的年金投資標的中,就有15%投資在這十家企業。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資料,納入外部成本後,我國2015年化石燃料補貼額度總計達316億美元。
不僅國際同儕審視(global stocktake)要求各國應將化⽯燃料補貼改革政策列入該國的國家⾃主貢獻落實計畫之中,2016年的G7峰會更明確訂出必須在2025年充分移除化石燃料補貼。
趙家緯指出,若充分移除化石燃料補貼,將外部成本反映到電價後,節能投資的回收年限可折半;若反映到油價上,如此一來使用燃油機車的成本必然高於電動機車,將一反電動機車只能依靠政府補貼的現狀。也就是說,以電動車代替傳統燃油機車,回收年限將縮短到四年以內。
APEC角度看化石燃料補貼 我國提五項目參與同儕檢視
2015年10⽉13⽇,台灣在第⼗二屆APEC領袖會議,正式宣佈將承諾參與自願性化石燃料補貼改革同儕檢視。2016年9⽉底,APEC同儕檢視⼩組前來來台北拜會,審視台灣政府提出的五項補貼項目:離島地區油品海運運輸費用補助、公用路燈電價優惠、農機設備相關油電免徵營業稅、農業動力用電停用期間基本電費減免、農機設備油價補貼。
根據APEC對化石燃料補貼的詮釋,同儕檢視的目的可分為三大主題:有效性(effectiveness)、效率性(efficiency)、有無更加替代方案。經濟部能源局綜合企劃組副組長莊銘池指出,APEC同儕檢視是來自於2009年的G20宣言,當時除了提出逐步削減化石燃料補貼的大前提之外,還針對部分針對性的補貼,提出避免社會弱勢落於能源貧窮的目標,強調每個人都有權利享受基本的能源服務。直到2013年美國提出APEC化石燃料同儕檢視的倡議,開啟了各國參與檢視作業的契機。而我國也在去年與越南參與這樣的檢視機制。
根據APEC同儕檢視的指導原則,改革的主要目的為降低化石燃料消費、達到更有效的資源配置、保護貧困族群的重要性及適當的配套措施。
莊銘池表示,經過與相關部會的討論,最後決定了五項受檢項目:經濟部的離島地區油品海運運輸費用補貼、公用路燈電價優惠、農委會的農機設備相關油電免徵營業稅、農業動力用電停用期間基本電費減免、農機設備油價補貼。
至於這五項以外,沒有列入同儕檢視的補貼,有的是考量到WTO因素,有的則是以具代表性的項目來取代,例如農機補貼可當作農業漁業設備補貼的整體參考。
離島油價比本島便宜 補貼方式可以更有效率
2010-2015年離島地區油價零售價比本島便宜4-5%,是因為離島地區的油品皆來自台灣本島,導致離島地區面對額外增加的海運運輸成本,而以事後撥款的方式,免除了油品的實際運輸成本,再免徵營業稅的結果。
同儕檢視團隊認為,這項補貼是專門針對油品價格上的差距,的確屬於化石燃料補貼;但補貼的管控嚴格,可避免明顯的詐欺或浪費;不過,補貼的設計包含了「無效率性」,因為降低了油公司改善運輸成本的意願,導致整體的結果將減少離島地區居民節約用油的誘因。
同儕檢視團隊建議,改革的方式或許是不要補貼差價,改為現金支付作為地方政府預算,讓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如何提供社會福利。另外APEC同儕檢視也建議,應注意補貼取消後,是否將影響離島居民使用油品的穩定性,並考量配套措施。
路燈優惠電價 交叉補貼的無效率性
公路路燈是促進公共安全的公有財產,而台電為管理輸電與配電網路的獨佔事業,且全額負擔本優惠的成本。我國計畫在2017年10月前將所有水銀路燈換為LED路燈。
同儕檢視團隊認為,台電可透過其他消費者回收此補貼的成本,因此本優惠電價視為交叉補貼,導致補貼的「無效率性」。中、長期看來,這樣的補貼會降低採用更高效率技術的誘因,例如汰換為LED。
同儕檢視團隊認為,為促使營運公用路燈的政府單位採取提高能源效率的作為,或撙節預算,我國應考慮改革或取消路燈電價優惠補貼。不過若取消優惠補貼,可能需要相當的緩衝期,讓現有的路燈投資成本得以回收。
綜合這兩個案例,同儕檢視團隊認為兩項補貼都可達到照顧離島居民、照顧地方政府的目標,但應有更具效率的方法。另外莊銘池表示,能源局也從這次的經驗觀察到,目前由各部會自行採取的作法,多為價格方面的補貼。而要如何避免因價格產生浪費,去除無效率化,或許應針對受協助的對象,改為從所得方面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