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燒出了大眾對工廠化學品使用與管理的關注,若業者能更理解自己所持有的化學品特性,才可能做出更好的處置,而國內正在進行的化學品登錄,則是促使業者掌握手中化學物質狀況的機會。
環保署化學局副局長陳淑玲表示,這些化學物質的特性,化學局將不會幫廠商作功課,因此業者必須要去瞭解他所擁有的化學物質的特性與可能的危害。化學局將是站在協助業者的態度,而更盼業界的龍頭老大來當組頭,化學將此視為改善產業體質的革命。
18日下午化學局為化學物質登錄辦法修正草案舉辦研商會,這次的變更,包括了統一窗口,整合相關部會、以發登錄碼取代紙本文件、指定106種國內流通較廣泛、潛在危害性較高與資訊掌握較缺乏等化學物質優先登錄、將展開業者「共同登錄」機制。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自2014年12月施行,訂定國內各機關管理化學物質所需資料。此辦法去年底就曾提出草案,不過由於後來打算將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名單納入並提升位階,因此在今年3月底重新預告一次。
今次研商會議中,其他部會與園區代表無太大意見,不過後續公聽會才將面對實際操作的業者。這一波106種優先指定登錄,約會影響1千多家業者。
陳淑玲表示,經實務運作及持續蒐集利害關係人意見,並因應國際化學物質登錄制度趨勢,及國內各機關跨部會合作管理化學物質需求等,因此對本辦法進行修正。
化學局此次拋出「共同登錄」機制,以106種優先指定登錄的既有化學品打頭陣,在此辦法的第17條提出分期、分級距的登錄,持有既有化學物質的規模在100噸以上者,必須在2021年完成登錄,而1到100噸者,則是必須在2022年完成登錄。
這些化學物質的登錄,必須提供化學物質的物理、化學、毒理、生態毒理、危害、暴露等特性的資料。因此規模較大者,由於企業狀況與財力較為健全,遭要求率先完成登錄,負起產業龍頭的責任;而化學局鼓勵規模較小者與規模大者共同登錄,並將為此建立媒合平台,如此一來,小規模持有的業者就只需分擔部分金額,是較為有利的選擇,否則到了2022年以後,小規模業者就得自行負責準備調查資料與登錄行政流程。
相對歐盟從2006年開始推動,目前共同登錄已是強制要求,目前化學局只是提供媒合平台。陳淑玲解釋,共同登錄其實並非這次才提出,先前新化學物登錄時,就已經提出,不過卻只有一例,且是同一供應商與其供應的下游公司一起登錄,狀況並不理想。陳淑玲表示,新化學物的確有的運用數還不高,且業者可能有競爭關係的問題,不過,既有化學物的運用較廣,業者也比較互相知道彼此運用狀況,可能成功的機會將會增加。
目前既有化學物第一批優先指定登錄的有106種,後續還要登錄哪些化學物、下一批可能幾種,化學局表示還在評估。
而業者登錄這些化學品後,資訊將提供相關部會,作為進行管理時的資訊,也將對公眾公開,以保障社區知情權。
業者若有商業機密的顧慮,可以申請保密,不過必需符合三要件,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按狀況給2到5年的保密時間,不過可以申請延長,累計保密期間新化學物質最長為15年、既有化學物質最長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