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查16次 元山均違反衛生規範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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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查16次 元山均違反衛生規範

2018年08月14日
摘錄自2018年8月13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16年起,政府啟動高風險產品稽查,蛋品為其中一項,衛福部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2018年8月12日表示,當時元山蛋品行已在加強查核名單中,從2016年至2018年共計查核元山蛋品行16次,包含2016年6次、2017年8次,2018年2次,每次均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出現器械骯髒、冷藏溫度不夠、廢棄物清運紀錄沒有詳實記載等情形,但經複查均合格,因此未開罰。

邱秀儀指出,元山蛋品行銷售蛋白液蛋、蛋黃液蛋、整顆蛋等液蛋,過去累計抽驗25件液蛋的動物用藥、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戴奧辛等項目,但僅於2018年6月首度檢出蛋白液蛋含有沙門氏菌,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6萬元。

邱秀儀說明,元山位於平鎮和龍潭的兩個工廠,環境十分髒亂,蛋品的產製過程確實違反法規,但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仍要視每顆蛋的狀況而定,就像有時有些蛋品逾期卻保存良好並未臭酸、食用後也未必發生不適,很難評估實際對健康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