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2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報導
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將於12月到期,並進行除役計畫。不過,用過核燃料棒卻無處可去。台電原計畫將核燃料棒移至室外乾式貯存設施,但新北市府不肯核發乾貯設施的「水土保持完工證明」,並認定全案失效。對此,台電今(2)日提出第2次行政訴願。
新北卡關 台電提第二次行政訴願
根據台電資料,台電於2006年將乾式貯存水保計畫送新北市府審查,2010獲得施工許可。2013年向市府辦理竣工檢查,之後13次送審,全遭退件。今年4月,新北確定「不予核定」並退回全案。台電為此向農委會提出第1次行政訴願,農委會判定新北市府「原處分撤銷」。10月,新北再以超過展延次數,認定全案失效。因此台電再提第2次訴願。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要先將燃料池用過核燃料棒暫置廠區內的乾式貯存設施,之後才有空間放置反應爐心退出的核燃料。台電也在推動2期的室內乾式貯存,但還要經過環評、水保、施工等程序,估算還要十年才能啟用。完成後,全數的燃料棒都會移到室內乾貯設施。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處長張學植進一步說明,爐心燃料棒退出後,反應爐才能進行後續的反應爐及管路化學除污染清洗,降低輻射劑量。而剛退出的燃料棒則要先放到燃料池,等4-5年後再移到乾式貯存。
台電表示,乾式貯存是正式啟動除役的關鍵。如果讓用過核燃料仍留在反應爐心,將會延後除役時程。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認為,室外乾貯的地點、安全、屏蔽等問題已經討論很久,台電早有足夠的時間興建室內乾貯,不應以時程延宕來威脅居民。
郭慶霖表示,他同意燃料棒放在乾式貯存會比放在燃料池安全。但地方居民與地方政府最根本的疑慮是──燃料棒放到乾式貯存後,會不會永久放置,不再移走?至今都沒有高階核廢料的選址辦法,沒有地方想放核廢料,如何讓地方居民不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