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計畫將在今(2018)年12月5日開始除役,不過,21日上午在環保署進行的核一廠除役案二階環評初審卻仍須補件再審。台電表示,年底確定停機,但環評通過才能取得除役許可,因此,若有空窗期,期間將由原能會負責把關。
由於目前最終處置場址仍無下文,新北市政府與在地的金山、萬里區公所因擔憂核廢料會無限期置於廠內,表態反對興建乾貯場等設施。而拆廠後將產生多達8.2萬公噸的廢棄物也受到關注。小組要求台電補件,說明拆除後的廢棄物,在廠內堆置、與運出廠外兩者的輻射把關與去化可能管道,與盤點可能面臨的災難風險。
核一廠除役計畫為25年、分四個階段,前八年停機過渡、接下來是12年的除役拆廠、第三階段為三年的最終狀態偵測,及最後的二年土地復原期。
最終處置場址沒著落 燃料棒乾貯場新北不放行
核一廠目前兩機組都因「大修」名義已是處於停機狀態,台電表示,用過核燃料棒應該盡快進行乾式貯存,而目前核一廠的燃料棒不但在燃料池,更有還在爐心者,在福島核災後更普遍認為是不安全的。但對於台電將乾式貯存分為兩階段,先露天再室內的規劃,卻遭到兩種質疑。
新北市府及金山、萬里區公所擔憂,核廢料將在核一廠賴著不走,表態在最終處置場址明朗前反對興建乾貯場。一期露天乾式貯存廠其實已經完工,但目前仍遭新北市以不發水保執照的方法卡著,因此7400束用過核燃料棒目前尚未進行乾式貯存。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則不滿,為何不直接做較安全的室內乾式貯存,一次貯放這些核燃料棒,核一廠的露天乾貯場一向遭質疑安全風險,有土石滑落的可能。
台電則表示,若要等室內乾貯場完工,等於燃料棒還要在反應爐裡等10年,會有安全的疑慮。至於為何不能儘早完成建造,則是因為基地上目前還有一個汽渦輪機仍在運作,要到2019年底才能拆除。而完工後,用過核燃料棒就會全數進入室內乾貯場。
除了核燃料棒,還有6.5萬桶的低階核廢料,則要新設焚化爐、既有固化設施等進行「減容處理」;而拆廠後將有2.6萬噸的廢棄設備、5.3萬噸的廢鋼材及3000噸的廢電纜,合計8.2萬噸的廢棄物,要如何證明其沒有輻射疑慮而進行再利用,遭到小組與環署廢管處的質疑。
台電表示,這些物質將委託合格業者清除,外運前將經過原能會的偵測,不能外運者將在廠內堆置。不過堆置在廠內的拆除後建築廢棄物,會不會因為雨水沖刷而滲出輻射污染土地與地下水,小組也要求台電再說明。
而區公所要求承諾繼續發放回饋金以免當地居民反彈,台電表示,先前立院已有決議,將繼續發放,以過去運轉中的平均值來計算回饋金。
列出風險、提出因應計畫 小組要求風險再說明
「拆除比興建更危險。」環委王价巨指出核電廠除役案的獨特性,且指出這個環評案其實顯然不能不過,但環評還是會要求台電把計畫改到最好。
王价巨要求,除役計畫應該把可能發生的風險列出,並提出因應計畫,而非一直承諾會盡力做到好、不會有問題而已。「不要騙民眾,而是讓民眾知道殘餘風險,才能做好準備。這才是風險溝通。」王价巨提醒,台電應該提出可能的風險,同時也要把若風險發生,可能需要多少資源去處理及因應,都要先算出來。
劉希平更提醒,看國際先例時,不能只看美國的成功案例,因為台灣有颱風、地震等威脅但美國沒有,且台灣的地質、人口條件也與美國的狀況不同,反而是與日本比較接近,應該也向日本的學者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