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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針對「經濟部能源公投政策檢討」之回應

2019年02月01日
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1月31日傍晚經濟部召開記者會,針對去年第七案與第十六案公投結果的提出能源政策檢討。在記者會中,經濟部說明了核電廠延役議題面臨了申請已超過期限、地方政府反對、核廢料無處去、國會難以支持延役預算等困難。而核四重啟議題則有立法院核電相關決議、儀控設備備品無法取得、與原廠協商修約、完成福島安全強化、設備完成組裝之測試、燃料棒送回原廠檢查等等程序與困難,整個期程必然超過六到七年,不確定性太高。

因此,三座老舊核電目前不考慮延役,核四也未打算重啟。我們認為,經濟部以相關法律、工程技術與核廢料困境等作為具體考量因素,來決定檢討後的核電政策,這是一個考慮風險治理下的理性選擇。

核一。台電提供
核一廠。圖片來源:台電提供。

確實,核電要延役或是重啟存在上述問題,門檻極高,但我們還是要強調,第十六號公投案只是要求不再透過法律來限制非核家園政策的期限,並沒有提及必須延役或重啟核四。現在有許多擁核人士與媒體評論,一直鼓吹若公投後執政黨不提出老舊核電延役或重啟核四計劃,就是違背公投的結果。事實上,這樣的主張才是逾越了此案公投主文的要求標的,刻意扭曲主文的意旨。

再來,經濟部今天沒有提到的是,台大地質系的陳文山教授上週以專業身份具名投書,指出三座老舊核電都緊鄰活動斷層,核一、核二分別距離北台灣最大的活動斷層——山腳斷層只有7公里跟5公里,而恆春斷層更是直接經過核三廠內,距離核電廠運作核心的核島區僅1公里。這些地質事證都是在1970年代三座電廠興建時所未知的,一直到2000年以後才陸續得知與公告,因此這些地質事證也未被考慮在核電廠建廠時的安全設計中。簡單說,在核電廠選址的第一步就已發生嚴重錯誤。面對活動斷層的巨大風險,現在明明已知道蓋錯地點了,難道還要再繼續僥倖延役20年?

而針對能源政策的其他部分,我們要提醒,過去能源主管機關針對能源效率和節電的規劃與執行都還相當不足,被垢病已久。今日沈榮津部長也坦承,即便目前已不缺電,但現在的能源政策方案是選擇以非常保守的用電需求成長2%目標來規劃,證明節電政策還有很大強化的空間,我們未來也將嚴格監督中央與地方的能源效率和節能政策,才有可能更進一步減少溫室氣體與污染。

至於燃煤發電部分,經濟今天尚未提出充足的規劃資料與數據,尤其是減少燃煤發電的路徑。中南部許多地方民眾因為空污問題,而希望提出更積極的減煤期程,包括增加再生能源、優先調度燃氣發電等做法,這樣的期望並非無理取鬧,而是中南部長期承受經濟發展代價、身處於空污痛苦下的合理要求,我們希望中央政府應該在資訊充分公開的前提下,與地方政府和各地公民團體協商出更進一步的減煤計劃,在最大的可能與努力下減少燃煤電廠排放的空污,逐步解決問題。

事實上,未來最好的減少燃煤減少碳排放的策略,還是積極發展再生能源與提高能源效率,中央政府必須全力協助地方政府與民眾共同參與轉型,落實轉型,這也才是能源轉型最大的意義。

*本文轉載自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