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13日
摘錄自2019年2月12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動物保護法修訂案於去年12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第4-1條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教育部國教署近日邀集動保團體、專家學者等成立動保教育教材小組,召開「動物保護教育教材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依不同教育階段年齡層編撰「動物保護教材」,以國小、國中、高中同步就幾個優先主題先行發展,一年內融入教學課程,預計9月完成教材編撰於前導學校試教,10月至11月進行修正,12月公布供學校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