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節能 丹麥綠色執政30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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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合節能 丹麥綠色執政30年

2007年04月20日
摘錄自2007年4月17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華爾街日報16日報導指出,丹麥節能成果斐然,除因偏重社會福利、公用事業多為非營利機構,避免民間企業干擾外,主要還是歸功於一系列政策成功落實:包括高稅負、高電價、政府開源、公營區塊暖氣供應、嚴格建築法規、補貼節能家電、強制企業節能。

1973年石油危機後,丹麥與日本便成為少數幾個致力節能的國家;特別是丹麥,儘管經過30年的經濟發展,現今國內生產總值(GDP)已經成長一倍,但能源消耗量還維持在1970年代的水準,相較於其他國家以高耗能換取經濟成長,丹麥的策略顯然有獨到之處。

在高稅負及高電價部分,採用的就是「以價制量」策略:丹麥人現在買一台新車,除了車價本身,還要負擔約合車價105%的登記費,而且燃料還要另外課稅。電價部分,丹麥的工業用電價格要比美國高了43%、比法國高24%、比英國高19%。

這種策略雖然造成不少企業關廠歇業,例如,製造業就業人口的比率在2005年已經降到14%,比1966年的28%減少一半,但專家認為,存活下來的丹麥企業現在反而享有優勢,因為他們已經在節能上大幅領先其他歐盟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