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預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3條修正草案,訂定弗雷拉納(Fluralaner)使用於雞肉及雞蛋等產品的殘留標準,弗雷拉納可用於驅蟲,是除除蝨除滿用藥,食藥署參考歐盟及紐西蘭的規定,預告弗雷拉納於雞肉、雞蛋、雞皮,以及雞肉臟的殘留標準,預告期60天;同時,農委會防檢局表示將再召開一次藥品技術審查會,討論停藥期。
雞蛋殘留芬普尼農藥事件,衝擊消費者對雞蛋的食安信心,養雞會有雞蝨問題,這是極少部分雞農在消毒雞舍時不得不借助芬普尼的起因,國內養雞業者在面對雞蝨問題時,確實存在無藥可用的難處,農委會今年2月曾透露芬普尼的替代用藥正在審議階段,日前則已召開藥品技術審查會,通過廠商申請,亦即農委會已規劃核准弗雷拉納使用於治療雞隻的紅螨感染,食藥署制定檢驗方法並預告殘留標準,接下來,農委會還會再召開一次藥品技術審查會,討論停藥期的規定。
農委會防檢局動物防疫組長徐榮彬表示,芬普尼不能用於雞隻的驅蟲除蝨,但養雞有時會遇到雞蝨的問題,藥廠向農委會申請核准弗雷拉納的使用,農委會技審會審查後認為可使用,因此,食藥署參照歐盟及紐西蘭的殘留標準制定我國的弗雷拉納殘留容許量。
廠商申請核准使用的弗雷拉納商品名為艾克蝨,使用方式為泡水後給雞吃,這是個驅蟲療程,需要除蟲才給藥,按照雞的體重計算用量,1公斤用0.5mg,目前還有停藥期的時間需要再確認。
根據食藥署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容許量的增修定,弗雷拉納僅能用於雞,各部分殘留容許如下:肌肉0.06ppm、肝0.6ppm、腎0.4ppm、脂及皮0.6ppm、蛋1ppm,殘留部位及殘留容許量均比照紐西蘭標準。
食藥署說明增修定原因及參考依據,因農委會已規劃核准弗雷拉納使用於雞隻治療紅螨感染,所以配合增訂其殘留容許量,以符合實際及管理需要,經過衛福部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討論後,依據藥品的動物毒理性資料、殘留試驗,以及國人攝食量評估暴露量結果,訂定弗雷拉納的殘留容許量。修正草案預告期有60天,若有其他意見,在預告期內可至「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陳述,食藥署在正式公告前會參考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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