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京地方法院針對福島核災的業務過失致死傷一案宣判,前東京電力高層勝俣恒久、武黒一郎、武藤榮三位被告,宣告無罪。消息一出,場外災民憤慨,學者專家猛烈批判,台灣媒體也即刻做出編譯報導,轉述判決內容。
不過,對於災民團體來說,究竟判決的不合理之處為何?曾經參與福島核災官方正式調查、《日本國會事故調報告書》,時任調查協力委員的添田孝史,以他對本案的長期旁聽觀察,撰寫〈揣摩上意 所謂無罪證據有多處矛盾的福島核災判決〉一文,詳加解說。
這次判決要旨主要有幾個地方不合理。一、判決說:「要避免(海嘯引起的)核災,除了停機之外,別無他法。(判決書 p.13)」(但事前沒有必要做到停機所以無罪)可是,同樣面對海嘯的風險,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從2008年開始,對於轄下的東海第二核電廠,便做了防止廠區浸水、堤防等工程,且在震災前就完工了。換言之,不停機,還是可以防範海嘯。
二、「(關於核災)東京電力聽取其他公司與專家的意見,進行必要的對策。(p.23)」可是,事實上,東電聽到的意見,只是在認知到公司決策之後的附和罷了,例如東電幹部高尾誠在跟學者面談的筆記裡有「雖然心情緊迫,但反覆敘述東京電力的決策方向。」
三、「外部意見沒有要東京電力重新考慮核電廠的安全對策(p.24)」問題是,東京電力隱瞞了關於海嘯高度的計算結果,以及可能因此導致爐心融溶的嚴重後果,外面的專家在缺乏重要資訊的狀況下,如何提供適當意見?
而且日本的核能安全主管機關,在2006年就指名東京電力跟日本原子力發電兩家電力公司,對海嘯跟核災風險提出對策,結果日本原子力發電做了,而東京電力一直拖延不做。
四、「對於日本政府的地震災害長期評估,沒有應該採用它的見解(p.30)」日本原子力研究開發機構,對於東海再處理工廠可能的海嘯狀況,在2008年就採用了這份評估。土木學會海嘯評估部會也是。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則投入了,比這份評估規模更大的防災工程。這份「無罪」判決根本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五、「海嘯風險分析的結果,也不覺得應該採用這份長期評估(p.31)」判決裡所謂的海嘯風險分析,是東京電力的海嘯評估部門做的,半數左右是公司職員,很少有地震專家,跟政府核安機構做的數據相比,差了十倍以上。這樣的分析能信嗎?
六、「就三名被告所知,海嘯的來襲,缺乏合理的預測(p.39)」正是因為有合理的預測存在,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跟東北電力公司,才著手進行防災工程。但東京電力拖延不做,導致災難發生,且不只2011年3月11日之前沒做,發生世紀性的核災災難之後,到2016年之前還是沒做。對比於前兩家電力公司,誰才是合理的呢。
針對這次判決,原告災民自然憤憤不平,諸多社會賢達也無法理解;明治大學教授大塚裕史、大東文化大學教授山本紘之、立命館大學教授松宮孝明等,都發表了與添田孝史類似的觀點;前京都首席檢察官古川元晴更表示:「如果讓東京電力的無責任感得過且過,將來必然還會發生災難的。」
日本核安主管機關裡的小林室長在2010年時,基於福島縣在西元869年發生過芮氏地震規模8.3以上的貞觀大地震,提出新的海嘯防範對策,卻被其他多位幹部責罵「別多嘴!牽扯太多就開除你喔。」(上圖)2011年3月初,他又跟東京電力反應,對方希望等新的專家意見再說,「那就太慢了。」4天後,發生福島核災。
另一方面,前述的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跟東北電力公司,之所以做好海嘯防範,正是因為貞觀大地震的教訓。如果你覺得古川元晴說的對,東京電力高層要負起責任,可以參加災民訴訟團體發起的網路連署,見網址:https://tinyurl.com/y257u69a
※ 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上前万由子女士審閱。
※ 本文轉載自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