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錳礦開採的安全和污染問題使得錳礦資源的整合勢在必行。但這一整合受到了礦主們的抵觸。渝華對此從重慶發來了報導。
2007年1月19日,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公佈的《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2008年年底前,中國將對全國礦產資源開發企業完成整合,「一個礦區將只設一個採礦權」。
鑒於此剛性規定,採礦企業勢必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重組,對礦產資源等生產要素進行重新整合,錳礦資源的整合就在其列。然而事實表明,中國錳礦的整合正面臨著政企間的角力。
中國政府急需改變錳礦的尷尬局面
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自治縣和湖南花垣縣、貴州松桃苗族自治縣被稱為中國的「錳三角」,三縣已探明錳礦儲量合計高達8000多萬噸,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錳礦石和電解錳生產基地。而錳礦生產也成為三縣的支柱產業,近幾年三縣財政收入的一半以上來自錳業。
資料顯示:錳是重要的煉鋼原料,錳產量的90%至95%用於鋼鐵工業,其用途主要是作為煉鐵和煉鋼過程中的去氧劑和脫硫劑,以及用來製造合金。
由於錳礦的生產集中度差,技術水準較弱,2006年中國成品錳礦產量僅在500萬噸左右,而且今後產量也不可能大幅度增長。但近年來,受中國鋼鐵工業發展的拉動,中國對錳的需求量快速增長,錳礦進口量和價格隨之猛增。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錳礦進口國。
基於以上現象,中國政府迫切希望改變這一尷尬局面。此時,有著「世界錳都」之譽的重慶市秀山縣就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調查發現,秀山縣錳礦開採最瘋狂之時,曾有90餘家開採企業。錳礦開採雖然為當地政府帶來了巨額的財政收入,也催生了一大批抽「大熊貓」(一種高檔香煙,折合約20美元/盒)的礦主,但其粗放型的產業模式一度為世人所詬病,不僅造成資源的浪費,還對當地環境造成了巨大破壞,開採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據秀山縣富化礦業公司總經理肖友富回憶,早年秀山為了招商引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開採礦業,在沒有相關規範的情況下,造成了錳礦開採混亂的局面。
「礦產整合是必須做的,礦主抵觸也是預料中的。」秀山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艾大亮擔憂地說,秀山縣45家錳礦將關閉10家,整合過程將異常艱苦。
開採企業緣何拒絕整合?
「對於礦區林立的開採廠而言,整合就意味資源的重新分配,在這一過程中,必然有礦主遭受損失,也必然有新生巨頭為收編企業的遺留問題買單。」艾大亮認為,這是礦主們抵觸整合的主要原因。
國家環保總局2005年對「錳三角」進行的現場檢查顯示,這一地區13家企業所排廢水中六價鉻、總錳和氨氮全部超標,最高分別超標180倍和30倍。
湖南省花垣縣團結鎮長新村村民黃懷忠的記憶中,錳礦瘋狂開採留下的後遺症是,「光著腳在河邊走一趟,腳就會癢。」2005年8月,中國領導人對湖南、貴州、重慶「錳三角」污染提出要求,「深入調研,提出治理方案」。2006年3月環保總局和監察部著手集中整治。
至今,「錳三角」地區41家電解錳企業中1家污染嚴重、整治無望的企業已被取締,30家企業被停產治理,10家企業被限期治理。三縣電解錳企業污染整治共投入治理資金21913萬元。
錳礦業先天的發育不良,同樣為秀山留下了後患。肖友富稱,許多小錳礦在利益驅使下私挖亂采,早期的安全和環保投入嚴重不足。
「我兼併了別人的錳礦,就要對其採礦作業的安全負責,這是我絕對不能接受的。兼併他們,我就要為他們埋下來的不安全因素買單。」肖友富說,「一旦出了問題,第一個進看守所的就是擁有採礦權的老闆,晚上我還能睡得著覺嗎?」
鑒於此,肖友富強烈要求「維持現狀」。一個不可回避的現實是,錳礦非常分散,有的相隔幾十公里,同處一個錳礦區的錳礦並非連在一起,「東山一個,西山一個,怎麼能給它們一個採礦權?」
艾大亮說,由於安全管理制度的「不相容」,每個礦主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
據瞭解,目前秀山錳礦開採總設計能力為163萬噸,2006年實際開採量為124萬噸。主要分佈在五個片區。在秀山的錳礦企業中,最大的設計開採量為9萬噸,而絕大部份開採能力都是在3萬噸。規模相當,誰會承認自己最小?誰又敢說我最大?
「如果要兼併我的廠子,我說什麼也不同意。」一位礦主毅然決然地說。同時他也深知,以他的實力去兼併別人也不可能。
如何結束「各自為戰」的無序開礦?
「整合當中的困難是有的,但不管怎樣,肯定會按照整合的原則去做。」秀山縣錳礦辦負責人說,國務院出臺意見的目的就是要結束「各自為戰」的無序開採。
收到意見2個多月,秀山縣政府一直就整合錳礦資源問題在官方層面進行討論。原因是按此整合思路,勢必斷送秀山眾多錳礦老闆的財路,「擔心錳礦老闆的情緒反彈」。
肖友富的想法較為折中:「如果整合是情非得已,而又得保住大部分的錳礦企業,我的想法是,讓每個片區的錳礦企業出資組建成一個公司,拿到採礦證後,再把這些錳礦『打包成分礦』,這樣,就解決了其他錳礦拿不採礦權被關停的可能。」
事實上,肖友富提到的「一證多開」在秀山並非沒有先例。在秀山縣的錳礦企業中,就有一家錳礦老闆名下掛靠有四家錳礦。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如果一個錳礦要交納40萬的風險抵押金,那麼擁有採礦證的礦主可以讓所轄的四個礦各自承擔10萬,而自己分文不出。
◎本文轉載自「中外對話」網站,原發表日期200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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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ummary/972-Mining-for-trou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