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再生能源加緊建設的趨勢中,有不少人擔心對土地利用的影響。而因為台灣農業土地時有興建房舍、轉用炒作的爭議,輿論對於可能威脅到農地農用的事物,難免抱有戒心。
反之,在農業土地從嚴管理,農村美景得以純粹自然的日本,對於農地轉用太陽能的態度為何;若要轉用,審核程序又是如何。本文將透過北海道知內町太陽能發電廠的案例,帶讀者認識其中曲折。
2019年8月,位於北海道知內町的「知內20M太陽能發電廠」啟用。知內町三面環山,向東面向津輕海峽(一首名演歌叫〈津輕海峽冬景色〉);從青函海底隧道穿過海峽上來的旅客,第一眼便會看到此地豐富的自然景色。
周圍自然資源豐富的「知內20M太陽能發電廠」,土地廣達89公畝,原來是知內町公營牧場,在日本的農地區分裡,屬於「第一種農地」,在法規保護農地農用的前提下,原則上禁止轉用。即便牧場因為從業人員減少,早在17年前關閉;又或者在再生能源保證收購制度的獎勵下,知內町有意利用,但在法規的限制下,轉用仍然十分困難。
不過,有原則就有例外,除了福島縣因為災後的重建法令得以放寬之外,2013年通過的「農山漁村再生能源法」,成為「知內20M太陽能發電廠」得以設置的契機。該法並不是農地轉用的方便法門,要利用它來轉用,需要重重討論與審核,農林水產省對該法的簡報,就多達50幾頁。
從「農山漁村再生能源法」的流程圖(下圖)可以看到,想要轉用原則上禁止的農地,首先中央政府跟地方上級單位要提供相關知識與諮詢,然後地方上要召開協議會,協議會成員要包括當地居民、學者專家、開發單位、農林漁業人員或團體等。
協議時需要注意的重點包括,引進再生能源,需以在地為主體,活化農村為前提。並且在運用土地、促進農業發展,振興地方等層面,得和協議會上的成員交換意見。而為了讓計劃能夠順利實行,會議要做紀錄或重點摘要。為讓在地居民廣泛地了解計劃內容,應公開會議紀錄。
據日經BP報導,利用「農山漁村再生能源法」規定的機制,知內町和相關人士開了三次協議會,匯集意見後,在2016年10月整理成「推動再生能源活化農山漁村基本計劃」,據此將原先公營牧場的土地轉用為太陽能發電廠。依照同樣的機制,賣電收入有一部份歸給知內町,用在提升本地農林漁業等用途。就這樣,在北海道,「知內20M太陽能發電廠」成為活用該法的第一個案例。
回顧「知內20M太陽能發電廠」農地轉用的過程,在協議會的官方說明裡,「在地主導」、「成員多元」等字眼字句,都特別以變色強調。耳提面命,用心不在話下;相較之下,台灣若干光電案例,則因為缺乏參與,過程不透明等緣故,引起很大爭議,影響國人支持再生能源的信心。
在「知內20M太陽能發電廠」的完工典禮上,包括在地各團體代表在內,共50人左右出席,當地的雷公神社宮司(神社代表人)也前來祝禱,祈求工程平安無事,隨後慶祝電廠落成,氣氛和樂。籌備時廣納在地意見,完工時得到眾人祝福,讓日本全國太陽光電蘊藏量第二的北海道,步上再生能源的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