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教訓 吃野味廣東最高罰20倍金額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疫情教訓 吃野味廣東最高罰20倍金額

2020年04月01日
摘錄自2020年3月3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武漢肺炎疫情後,「吃野味」的行為受到輿論撻伐。中國廣東省今(31日)通過一項條例,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者,最高可罰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的20倍罰款。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南方報業集團下的南方+App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4日通過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決定後,廣東率先將此決定寫入省級地方性法規。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進一步提高非法獵捕、交易流通、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懲罰力度。

這份條例明確規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從源頭上防控重大公共衛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