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能源轉型目標2025年再生能源佔比須達20%,其中離岸風電需擔負5.7GW的發電量。去年底台灣完成首座示範風場,今年開始彰化的台電、雲林的允能以及苗栗的海能等三座風場動工在即,將對海洋生態造成不小衝擊。能源局承諾,我國參考德國離岸風場「海洋生態監測指引」,預計今年底完成,海委會海保署也要力拚上半年完成預告「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範圍」。
離岸風場動工在即 能源局仍在研擬海洋環境監測作業指引
為降低離岸風電對台灣海洋環境的破壞,立委陳椒華於4月30日舉辦「離岸風機開發與海洋生態保育公聽會」,邀請能源局、海保署、環保署等單位,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公民團體以及離岸風電的開發商,共同討論施工可能的危害與減輕措施。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目前核配的14座風場為潛力場址,在規劃時就已經剔除國家重要濕地、台灣重要野鳥棲地、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區環境敏感區,「其中也包含了農委會2014年預告的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區域。」個案開發在環評時又有加嚴標準、管制施工時間、減噪工法、調查與監測方式等要求,「例如雲林風場就因白海豚棲地,環評過程退縮了3000公尺。」
能源局也參考德國離岸風場海洋生態監測指引(StUK4),針對水下噪音、鯨豚、底棲生物、魚類、鳥類等關鍵議題進行實證,「但台灣的海峽環境與國外不同,需要時間制定適當的調查方法。」李君禮表示,這項作業標準涉及器材規範、人員訓練、監督機制等等,預計要到今年年底才會制定完成,屆時將要求業者於施工期間遵照辦理。
海保署署長黃向文則表示,海保署去年制定了鯨豚觀察員手冊,目前有四家廠商陸續訓練中,「未來施工也會要求依照手冊進行查核,確保觀察員的能力以及資訊回報正確性、即時性。」他也說,近年來經常發生鯨豚擱淺事件,過去的救援能力不足導致存活率低,「去年已在苗栗及彰化新增兩急救站,盼助於未來鯨豚擱淺的救援。」
黃向文認為,白海豚保育一直是國人相當關注的議題,「除了隻數以外,整體環境因子也與他們的生態存續息息相關,棲地維護必須注意漁業資源、河川水質等因素。」他說,行政院今年開始有「向海致敬」的計畫,會以四年、1億元的經費整體考量改善台灣的海岸與海洋環境,目前正在國發會審查。
台大獸醫系副教授楊瑋誠:「離岸風電建設將成白海豚滅絕危機」
中華鯨豚協會理事長楊瑋誠說,研究成果發現,水下高強度噪音超過137分貝(dB),就可能會造成海豚緊迫,並使其免疫力下降,「其實台灣西岸的白海豚,有一半都有皮膚病的問題,這與個體免疫力與健康狀況有關,當白海豚的生長環境不佳,就算我們復育100隻白海豚恐怕也是不健康的白海豚。」
楊瑋誠認為,台灣西岸的白海豚在滅絕邊緣,今年三座風場的動工也迫在眉睫,「必須嚴格要求打樁不得高於140分貝,才可避免造成海豚太嚴重的生理緊迫。」他指出,過去因為研究資料不足,離岸風場的環評承諾多是不超過160分貝,且每家廠商的條件不同,「台灣的離岸風電建設,恐怕會成為白海豚滅絕的重大危機。」
媽祖魚保育聯盟專案助理許馨庭也說,當時許多離岸風電的環評案因為政策推動而緊湊審查通過,大部分都是承諾打樁半徑的750公尺範圍內,不超過160分貝,「未來五年台灣的西岸將有許多風場同時頻繁的動工,長期打樁的後果無法想像。」他說,之後還有區塊開發,「務必盡快建立完善的制度,包含測量方式、減噪器材、使用原則等等,只要有一次打樁超標,就要調整下一次、隔天的打樁方式。」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郭鴻儀則說,就算是輕度噪音,也可能會造成行為影響導致白海豚迷失方向,「他們可能離開原有合適的棲息環境,而導致白海豚的滅絕。」他說,不能因為離岸風電而扼殺台灣海洋生態,「環評後續的追蹤與監督必須確實執行,並檢視這些對策是否有效減緩衝擊。」
郭鴻儀也指出,環保署過去的海洋執法資源與經驗不足,海保署也剛成立兩年,「既然經濟部提出了相關實證計畫,務必要盡快提出來並要求廠商依循落實並加強台灣海域生態的基礎調查,海保署、經濟部、環保署必須共同承擔。」他說,「行政院去年說要向海致敬,如果連海洋珍貴的生態無法保育,將有失一個海洋國家的尊嚴。」
環境督察總隊科長卓景琪坦言,環保署在海上的監督量能有所不足,但已經積極與海保署、海巡署、漁業署來合作解決監督問題,可能是觀察員派員不足或者沒有落實緩評承諾,「就算沒有船隻,也可以用無人飛機做遠端偵查,去年就有離岸風電商未派觀察員而遭環保署罰150萬元,在減噪方面也沒有誤差值,絕對不會寬貸違法業者。」
海保署欲修《海污法》納管風場施工 今年重新預告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
對此,黃向文表示,過去兩年的調查白海豚確實只剩下50隻左右,「對於鯨豚衝擊包含棲地減少、海洋污染、生態系營養鹽、糧食不夠、漁業誤捕過漁、船舶衝擊以及噪音問題。」他直言,目前即將動工的風場已經通過環評,「在這個時間點上我們只能依據《野保法》和環保署合作,執行鯨豚觀察員制度及環評相關承諾的監督。」
黃向文說,政府權力需要有法律的授權,希望修正《海污法》納入管制未來風場開發或海洋工程。他也提到,農委會曾於2014年預告「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迄今卻未正式公告,「目前海洋保育的主管機關已經移交給海委會,海保署已著手辦理專家諮詢會議,力拼在今年上半年重新預告『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範圍』並儘速完成公告程序。」
李君禮則強調,推動能源轉型與再生能源的宗旨就是希望環境可以永續,「如果有害環境就不是我們要做,絕對不可以造成白海豚等海洋生態的浩劫,如果離岸風電會造成白海豚滅絕,離岸風電計畫應該要先滅絕。」
李君禮說,經濟部正投入資源來做海洋生態的評估,同時引進國外的指引,但需要調整適合在地情況,「許多廠商都是依照法令規範來申請,如果當時環評已經通過,我們不能一邊做一邊加嚴,這樣廠商永遠都不知道要怎樣才能做好。」他說,能源局不是海洋專業,但要開發海洋就必須做好配套,「除了風電,未來還有洋流發電、潮汐發電等更多使用,必須盡快建立經驗與標準。」
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若會導致白海豚滅絕,離岸風電要先滅絕」
不過,李君禮也認為,可以溝通協調來加強後續的監督以及生態保育的措施,「例如每天上傳並公開施工監測調查資料,我認為並不是太困難,應該可以和開發單位進行協調」他強調,「任何的要求都需要有足夠的研究證據,必須透過研究來建立標準規範」開發商沒辦法遵循不斷反反覆覆的標準,「未來實證計畫成熟後就要建立統一且剛性的規範,並依環評法源來要求未來的離岸風場。」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媽祖魚保育聯盟共同訴求,環保署應持續要求離岸風機開發商採去最有效的預防減輕技術及生態有善工法,並提出適當罰則,能源局也應盡速公布下個階段「離岸風場區塊開發海域環境建構計畫」及「離岸風力發電開發海洋生態實證計畫」之執行成果,建立本土化風場生態調查與監測作業規範。
最後,陳椒華表示,因應海洋開發與生態保育所需,各部門應盡快公告海洋生態方法學指引,並建立我國海洋科學資料庫,「農委會應整合離岸風電回饋金及公務預算,給予復育性休漁足夠獎勵。」他說,台灣西岸白海豚逐年下降,顯見過去保育工作成效不彰,「海保署應邀集國際鯨豚專家協助保育工作,盡快推動復育,要在今年預算就將該計畫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