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團體聯合聲明】綠色紓困跟上世界:環境零傷害、投資綠產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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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團體聯合聲明】綠色紓困跟上世界:環境零傷害、投資綠產業

台灣環境NGO對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2019-nCoV)疫情〈第二次聯合聲明〉

2020年05月14日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

超過400萬人確診的武漢肺炎(2019-nCoV)仍壟罩全球,感謝台灣政府與民眾共同防疫有成,至今已經超過一個月無本土病例,令人振奮。而立法院在5月8日通過了追加1500億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台灣已經從防疫、紓困慢慢走向振興階段。

在台灣諸多關注「綠色紓困」的公民團體聲明下,立法院在1500億的紓困預算增加了排除條款,這筆納稅人的救急錢不補助知法犯法的新增建違章工廠,並要求經濟部應會同相關機關,建立完整查核機制,確保工廠紓困僅提供給合法工廠以及既有未登記工廠。雖然團體希望讓既存的未登記工廠於納管後再行紓困,遺憾未能通過決議;不過,這仍是謹守法律界線的第一步,也是綠色紓困第一階段的重要概念——零傷害原則。

綠色紓困示意圖。照片出處:ArthonMeekodong/Shutterstock.com
綠色紓困示意圖。照片出處:ArthonMeekodong/Shutterstock.com

綠色紓困第一步 急難紓困應堅持「零傷害」原則

我們認為,雖然現階段急難紓困之目的,是為生計受到疫情衝擊的企業與民眾提供立即的經濟援助,其關鍵任務是當下的援助而非長期的轉型。但政府的紓困方針亦應堅守「零傷害(do no harm)」的基本原則,不得放寬環境與污染管制,否則將增加健康風險,也會弱化台灣抑制溫室氣體排放、降低空氣污染的能力。

舉例而言,日前環保署因應疫情而放寬免洗餐具禁令,不僅對防疫無實質助益,更減損了各界長年來的減塑成果,實為錯誤政策。此外也有立委與業者主張免徵燃油機車之貨物稅,但從發展綠色交通、減緩空污、促進低碳轉型的目標來看,不應為了短期紓困,倉促降低甚至免徵燃油機車貨物稅,而是應該要放置在能源稅的政策架構下思考。

規模較大的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紓困方案應加入環境條款,例如航空與海運業是台灣碳排與空汚的主要來源之一,政府在祭岀800億元的紓困方案時,應要求業者提出燃油效率提升、潔淨燃料使用占比等具體承諾。

急難紓困的下一步:政府應進行長期綠色振興規劃

救急救難、復甦經濟,無疑是當下首要任務。但是面對氣候危機與環境退化的長期風險,疫情後的經濟發展,需要超越舊有模式(Business as usual),透過全面性的轉型與改革,為長期的產業轉型打穩基礎。這正是我們選擇此刻提出「綠色振興」的原因。

綠色振興意味著以更永續、更具韌性的方式來復甦經濟,拒絕導致氣候危機加劇的短期刺激方案,並對我們的經濟模式做出根本性改革,提升整體社會、經濟與產業面對各種危機的調適能力。

事實上,這次疫情的嚴重衝擊恰恰反映出長久以來人類線性經濟行為的弊病:過度仰賴化石燃料、無度耗用自然資源與能源,並產生大量廢棄物等等。因此綠色振興的目的,不僅訴求「用更好的方式恢復」,更強調「今日的解方應該是對未來的投資」,不再追求剝削式且高污染的經濟成長,而致力於打造高附加價值、零污染、循環永續的經濟模式。

全球許多環保倡議團體、國際政府組織都陸續提出綠色振興的概念與政策建議,其層面廣涵經濟活動的所有面向。其中幾個被一再提及的重點項目,包括鼓勵綠色交通、發展低碳大眾交通工具、提升建築能源效率、改善工業製程、發展再生能源、建立綠色公共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育、降低或取消化石燃料補貼、推廣循環經濟、扶持生態永續農業等。

前瞻計畫第二期預算應納入綠色振興政策

上述許多綠色振興之政策建議,早已存在於台灣現有的氣候治理架構,例如能源轉型、溫室氣體減量、產業節能等。政府需要做的是:在綠色振興的指導性原則之下,盤點、整合且強化既有的政策工具,廣納各方建議,開放公眾參與,並確保這些政策得以落實。

我們認為,近期即將開始審議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二期預算」是一個將綠色振興概念納入國家長期建設計畫的絕佳機會。以「奠定國家未來30年發展根基」作為長期目標的前瞻計畫,勢必得納入綠色振興所關注的氣候危機調適能力、韌性、永續以及循環經濟的元素。如此既可應對疫情所帶來的全球經濟衝擊,也可推動經濟結構的低碳轉型,創造更多符合全球趨勢的低碳經濟工作機會與長遠經濟效益。

我們呼籲,第二期前瞻計畫預算的討論應納入綠色振興的視野與思維,政府應將投注於綠色振興上的預算視為是對未來的投資,而非花費。例如前瞻計畫中關於綠能建設、數位建設、水環境建設與城鄉建設的部分,便應參考各國政府與團體近期相對應之綠色振興政策建議,運用預算資源引領產業轉型方向。此外,有鑑於第一期前瞻計畫缺乏公眾討論,致使民眾參與缺少制度性保障,預算擬定過程中多有爭議。故第二期前瞻計畫應將經費撥補一定比例資源,用於公眾參與並且預留與民眾溝通的時程。無論是中央整體或是地方的個案建設討論過程,都應有更大程度的公眾參與,以符合更為廣泛的公共利益。

為了留給下一代永續並具有韌性的環境與社會,政府必須立即著手規劃綠色振興政策,來引導紓困方案與前瞻基礎建設的龐大政策資源,以資源可循環再生為方向,發展和環境共生共榮的循環經濟,打造更能展現台灣優勢的永續發展模式。

聯合聲明團體: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循環台灣基金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台灣公民自主發電行動聯盟、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野鳥學會、桃園在地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350 Taiwan、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台南市野鳥學會、台灣青年氣候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