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將在今年年底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細則。不過,能源局組長陳崇憲今(31日)表示,由於各界對部分內容仍有諸多意見,需要再討論,不會在年底公告,也沒有預計的公告時間,定案後才會對外說明。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 區塊開發規則意見多 能源局:仍須再討論
配合能源轉型政策,經濟部以「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推動離岸風電發展,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預計在2025年以前完成5.5GW的離岸風場佈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則預計在2026年~2035年的10年間,釋出累計10GW的離岸風場裝置容量。
今年6月起,能源局就舉行多場區塊開發機制的意見徵詢會議,並於11月公布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草案,擬開放業者自行選址。原預計今年底前就要正式公布區塊開發規則,最快於2022年第二季展開第一期選商作業。
目前草案規畫將以5年5GW的方式,分兩階段釋出,先以開發商的技術、財務、環評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業者,才能參與價格評比(競標),並接續第二階段的產業關聯性審查,預計於2022年與2024年,分別釋出2GW與3GW的裝置容量,展開選商。
能源局認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機制的規劃,必須與產業關聯政策、電網建設、碼頭建設同步進行,以因應未來10GW的開發需求。
不過,由於說明會階段,各界提出諸多意見,部分業者認為應延續原先已通過環評的效力,也有業者建議規劃浮動式風機的示範風場。環保團體也召開記者會,反對業者自行選址,呼籲政府在完成海洋空間規劃、解決既有問題前,暫緩區塊開發。
能源局表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細則有部分還須討論,仍未定案,因此不會如期在年底前公布,目前也沒有預計公布的時間表,完成後才會對外說明。
受疫情影響 離岸風電工程延宕 如期併網挑戰大
此外,第二階段潛力場址中,通過遴選的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旗下風場彰芳與西島、中鋼的中能風場、台電二期與海龍2號風場預計在2023至2024年併網,今年年底前須通過產業關聯性審查,若不符合遴選承諾,將面臨行政契約罰則,最嚴重情況下,經濟部也會和開發商解約。
負責國產化審查的工業局,副局長楊志清今天表示,相關審查作業已經完成,會將結果簽報到能源局,但審查結果目前不便對外透露。
不過,今年受到疫情影響,原定要在今年施工的台電一期、允能及海能等三個風場都受到影響而有工程延宕。根據原訂時程,沃旭能源的大彰化東南與西南,達德能源的允能風場都預計要在明年開工,能否順利施作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