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開放環評空污「跨區抵換」挨批 環署:未有共識前暫不修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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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開放環評空污「跨區抵換」挨批 環署:未有共識前暫不修法

2021年01月06日
整理:許祖菱(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考量許多開發案空污排放量難抵換,環保署去年年底提出「空污排放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草案,有意開放空污「跨區抵換」,遭民間團體質疑替高屏地區開發案解套,環保署昨(5日)表示,跨區抵換尚未定案,會尊重外界意見,在相關減量倍數與抵減作法未有共識前,暫不納入修正範疇。

環保署擬修法「跨區抵換」惹議,前環保署副署長、環境律師詹順貴透過臉書表示,環保署認為上風處減量,對位在下風處的空品區空污改善有助益,卻忽略了中南部空污最主要來自氣候與地形因素,導致擴散不佳;此外抵換計算方式正確性更是讓人充滿疑問,環保署貿然提出跨區抵換原則,高屏空品區與中部的居民理當不滿。

中南部地區空氣污染嚴重,本圖拍攝地點為台中上空。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Alex Li 攝

目前全台有7大空品區,分別是北部(北北基桃)、竹苗、中部(中彰投)、雲嘉南、高屏、宜蘭、花東。環保署於2009年訂定「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開發單位僅能在同一空氣品質區進行排放量增量抵換,因此環評審查常會要求開發單位,在同一空品區使用電動車、收購老舊車輛來抵換新增空污。

由於現有開發案所在區域有時無法取得足夠空污抵換,環保署日前有意大修法,擬開放全台七大空品區空污「跨區抵換」,開發單位的空污抵換量變為可在全台各空品區取得,但減量的污染物必須比在同區抵換更多,凸顯跨區抵換不同標準。

環保署上月7日召開研商會議,討論「空污排放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草案,根據研商會資料,假設位於高屏空氣品質區的開發案將新增1噸空污排放量,若想要與鄰近雲嘉南空氣品質區進行跨區抵換,則需減少雲嘉南3噸的空污排放量,但遭環保團體、地方環保局連番批評。

《環境資訊中心》報導,屏東縣環保局在會中提到,環保署所訂定的跨區抵換量倍數,將使高屏空品區成為最終受害區。以位於雲嘉南空品區的開發案為例,其向北部與桃竹苗地區的抵換的倍數分別為6倍與5倍,低於高屏地區的13倍。也就是說,於北部進行減量抵換的成本比南部低。

屏東縣環保局強調,由於高屏位於雲嘉南的下風處,雲嘉南的空污增量會明顯影響到高屏空品,然而北部及桃竹苗空品區的抵換減量所造成的空品改善,對高屏的影響並不顯著。「這樣的抵換倍數將使空氣品質好的地方更好,差的更差。」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5日表示,提出跨區抵換草案,是考量空氣污染具有上下風流通的特性,上游端的空品區縣市更大程度減少排放量達成空污改善,也會讓下游端的空品區縣市空氣變好。環保署希望達成開發方、主管機關與環境三贏局面,才會提出新增跨空品區排放量更大倍數減量達成相同空品改善效果等條文。

蔡孟裕說,由於外界對跨空品區抵換方式尚存疑慮,會尊重外界意見並持續溝通,在相關減量倍數與抵減作法未有共識前,暫不納入修正範疇。

作者

許祖菱

大學就讀傳播學系,現在是文字/影像/翻譯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