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該不該救?
森林起火燃燒原本是自然的現象,對於森林生態有長期性的功效,所以不一定要撲滅。但是這個觀念很難讓民眾接受,尤其台灣多數居民都身處於都市,容易將森林火災與「隔壁失火」劃上等號。
自然界的林火過程可以從下圖來解釋:一個「健康的森林」在幾百年中會經歷好幾次的林火事件,存活的樹木會在成長紀錄中留下燃燒的印記,也就是年輪中的火印。因為年輪可以判斷樹木的年齡,研究員就可以知道,這片林地在過去哪些年曾經遭遇過大火。
例如下圖的這棵樹,包覆著第一次被燒過的傷疤繼續成長,它的一生中遭遇至少十次的林火,那些早期的林火都發生在人類活動出現以前,所以森林失火並不一定是人為所造成的。
森林在燃燒過後,就像古早時農民在插秧前會在田地燃燒稻草「施肥」,林火也替未來的森林留下養分,同時讓樹跟樹之間不要長得太密,而是長得更好。然而隨著人類活動範圍增加、跟林地的接觸更密切,人為引發的林火也成為新的常態(如野炊、開墾、煙火、掃墓等),當森林火災危害到人類安全時,就變成非滅不可的局面。
也因此,在沒有傷及生命財產、不損害資源、不危及觀光的前提下,森林起火後是否一律需要灌救,並為此投注大量資源與冒著生命危險,是個廣為討論的問題。
20年前梨山大火,求償金額史上最高
我國森林火災次數有增加趨勢,過去平均每年僅20多次,但去年(2020)共52次,前年(2019)年44次,大前年(2018)有46次,今年到5月中我國已經有62次森林火災,其中備受矚目的是5月中玉山(南投八通關杜鵑營地)發生的森林大火,燒了超過72公頃,相當於近三座大安森林公園的面積。
玉山火災除了刑事責任外,肇事者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農委會林務局可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向肇事者求償。但究竟要賠償多少?
根據資料顯示,台灣史上最高的森林火災賠償為2001年的梨山森林大火,該事件由果農焊接水管施工不慎所引起,當時2月份的中部嚴重乾旱,水氣不足加上風勢大,火勢延續三天三夜,共燒毀80公頃林班地。
根據農委會林務局當時的計算,損失為1.0581億元(包括救災費用300多萬、森林產值6000多萬、復育森林費用3000多萬),最後法院判賠2000萬元向肇事者求償,是史上最高求償金額,筆者認為這2000萬金額應是救災費用加上燃燒進行復育造林的加總。
比起20年前,當今國人的保育觀念更強,對於山林認知也更多,更重要的是人力成本更高,物價指數也升高,加上燃燒的時間愈久、超過3200公尺的救災難度愈高(因為直昇機飛不到),導致生態損失更大。這次玉山火災賠償金額是否會超過梨山大火,是一個很需要探討的議題。
人不該放火,但氣候是幫兇
今天登山客若是在宜蘭山區踢翻爐火,都不太可能引發森林大火,這是因為台灣東北部的林區濕度夠,樹木不容易燒起來。但是為什麼到了中南部山區,一不小心就引燃了大面積的林火?這跟環境、氣候因子關係密切。
台灣每年的季節氣候都會有些不同,通常是乾一年、濕一年,但是歷史資料指出,為期數年的長期乾旱並不罕見,從日據時代收集的資料跟杉木的年輪就能看出來,大約每10到20年台灣會遭遇一次大乾旱。也因此,山林在不同年份跟不同地點被引燃時,所造成的林火規模就會不同。
根據農委會林務局自1964年收集的資料,我們累計台灣全年的林火次數,繪成下圖的橘線,可以發現近年來林火次數持續增加,相較於紫線所代表的氣象學乾旱指數,二條曲線的關係很清楚——台灣的大規模林火跟長期乾旱有著密切的關連!
這其中也包含2001年的梨山大火,當時公視節目「我們的島」為梨山大火製作了一個單元,並以這句話開場:「5月11日,當全台灣正在祈禱梅雨季的第一到鋒面,能帶來解渴的希望,武陵地區卻發生梅雨季節罕見的森林大火……」現在聽起來,是不是似曾相似?
即使在多雨的台灣,乾旱也成為未來的常態,因為中南部的枯水期跟林火季是同步的,枯水期越長,土壤就越乾,樹林也越容易被引燃。
大眾普遍認為梅雨季是5月中,但是這個教科書的定義已經是過去式了,新的研究指出台灣的梅雨季逐漸延後,近年來集中在6月上旬並漸漸演變成午後雷雨增加、鋒面降雨減少的情況,這種趨勢直接影響到山林的起火跟擴散程度,所以延後的梅雨季就代表了進入5月後,森林會更乾燥也更容易著火。
林火賠多少,經濟損失如何算?
森林火災對社會的首要打擊就是經濟損失。以大眾熟知的美國加州大火來說,光是2018年(也是林火死亡人數最多的一年)就造成了1500億美元的損失,相當於加州1.5%的生產毛額。台灣每年超過20次林火,乾旱時期還會翻倍,那麼每年的經濟損失跟支出成本是多少?
在計算森林火災的損失前,需要明確定義「破壞」與「災害」的關係,破壞的定義為整體或部分的物理財產毀損(例如建築物與其組成人員、基礎構造、自然資源等等)。接下來,林火導致的災害所造成的影響就是損失。典型的災害影響可以是經濟流動的改變,包括生產減少(或獲得不易)、經濟活動無法進行、物價上漲等。
而時間也是一種因子,災損時間的判定可從災害損失發生時間開始,直到完全復原和物理資產、結構被完全重建為止。因此,災害損失大多以不同損失的項目總和來表示,再轉換為統一幣值估算。
下圖可以解釋森林火災的經濟評估——災害發生後造成的破壞,會在災害後較短的時間內觀察出來,而從破壞到完全復原的過程中,任何一點的損失都需歸為當前損失,損失的花費也是以當前價值計算。最右方虛線則代表完全復原後與災害前的情況差異,一般來說前後的情況不會相同,儘管經濟流動可能復原,但也不一定能回復到災害發生前的水準,這也造成損失的一種。
災難損失也可以定義成「受災群眾所獲得的最小補償金額」,該金額是能使災民 (受火災波及的山村或社區民眾) 能夠保持未受災前生活水準的數字。台灣現階段仍是以個人總工資所得作為估算的標準,再以物價水準換算。今年林火最接近社區的一次,是南投魚池國中後山的野火,但是最近的玉山林火涉及到了保護區、觀光(登山)區的改變,價值估算法則都不同。
【國外借鏡】加拿大亞伯達省2016年林火浩劫 損失可觀
股市有泡泡,森林有大火
股市在炒作飆高時容易震盪狂跌,而森林在不停擴張後容易多處燃燒,這些原理其實都類似。儘管多數人愛股市飛漲,懂經濟的人知道膨脹的股市總會有一天暴跌,因此稱狂跌的股價為「修正」。同理,放任森林不斷增長,也總會有那麼一天林火一發不可收拾。
今年台灣的乾旱歷時很長,中南部的淺層地下水更是降到最低點,直逼衛星資料所能偵測的極限(下圖),這代表森林裡樹根能從地面下吸收到的水份嚴重減少,乾燥的土壤同時也使得落葉殘枝更加乾枯,因而增加了「星火燎原」的潛能。
因此,要預防乾旱期間的森林火災,除了即時預報林火天氣、發布林火警戒、落實防火措施外,也建議加入氣候跟水文的分析研判,以掌握大範圍的環境因子(這就好似追蹤個股動向也需觀察大盤走勢一樣,是個全盤性的概念)。
林火成常態,半世紀後的台灣也不例外
放眼未來,台灣的森林大火趨勢並不樂觀,原因很簡單——森林持續密集加上氣候愈趨乾旱。這二者加乘,再伴隨救火成本增加,就像是通貨膨脹下股市低靡的效應,未來的每一場森林火災都將更貴、更難打。
根據「台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計畫」所製作的長期氣候推估,若是全球暖化跟溫室氣體排放的狀況不見改善(看來也如此),那麼未來20年後台灣再發生嚴重乾旱時,年雨量會降到比今年還要低1/4,到40年後再下修1/5,而世紀末時可能降到只剩今年的1/2。
此時,若是依照前面那張「全台林火次數與乾旱指數之關聯性」的圖表來進行線性迴歸分析,那麼台灣的林火事件在半世紀後就會破表!這個林火趨勢已經在世界各地都觀察到了,台灣也沒有理由例外。
美國好萊塢在2002年製作了一部森林救火電視劇,最近更雇用一線明星拍攝了二部森林大火主題電影,表示森林火災已經是當今常態,台灣必須重視森林火災帶來的損害。然而,目前台灣並沒有針對每一次森林火災計算經濟損失,更沒有好好地去評估未來可能的損失。
在氣候暖化加劇、森林火災損失與救火成本遽增的壓力下,台灣需要重視如何將森林火災經濟損失貨幣化,如此才能客觀地呈現森林火災的損失,並系統性地評估過去與未來的趨勢,也才能協助中央制定相關森林火災防治策略與防災預算編列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