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非法傾倒案件頻傳,去化管道不足是原因之一。行政院今(17日)表示,將加速釋出工業區土地、鼓勵企業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增加事業廢棄物處理量。針對爐碴、轉爐石、焚化爐底渣等不可燃廢棄物,處理為再生粒料後,要求港區填海造陸工程優先使用,增加去化管道。
非法棄置廢棄物層出不窮 蘇貞昌:從重處罰
環保署今於行政院院會報告「廢棄物管理精進策略」。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針對惡意丟棄廢棄物、嚴重破壞環境的不法行為,會請環保署、警政署、檢調積極查處,並從速、從重處罰。
蘇貞昌表示,近年來台灣產業蓬勃發展,事業廢棄物占所有廢棄物近7成。政府將從增加設施量能、健全去化管道及加強稽查管制等三方面著手。
蘇貞昌也提醒,行政人力有限,各部會在查緝空污、水污、土壤污染、盜採砂石、濫伐山林及防治豬瘟等,都要善用科技執法,不僅要從嚴追究責任,違法者也應負起環境清理及復原的責任。
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賴瑩瑩說明,事業廢棄物處理的問題,主要是處理量能不足,還有缺乏去化管道。為提高處理量能,近年來加速釋出工業區土地,同時透過簡化申請程序、減徵環保費等誘因,來鼓勵大型企業自行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
環保署也推動企業使用固體再生燃料(SRF)的鍋爐,將塑膠等熱值較高的廢棄物用來燃燒發電,取代燃煤。賴瑩瑩表示,2020年環保署共輔導設立10家廢棄物處理機構,2021年還會再增加8家,將可有效提高可燃廢棄物能量,舒緩廢棄物處理壓力。
針對不可燃的廢棄物,環保署與經濟部、科技部跨部會合作,已盤點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土地,釋出15.7公頃環保設施用地,興設處理污泥、廢液等事業廢棄物的處理設施。未來新開發的產業園區,不僅應規劃足夠的環保用地,也須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
環保署健全去化管道、運用科技執法 盼解決廢棄物問題
此外,蘇貞昌表示,煉鋼的副產品瀘碴會被棄置,主要是因去化管道出問題,「同樣的東西,擺在對的地方,就是資源,丟到錯的地方,就變污染。」他說,工程會已制度化推動再生粒料運用在公共工程,如公共道路及管溝工程等。
行政院也在11日核定了「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造地填築作業程序」,要求各港區填海造陸應優先使用再生粒料,擴大應用範圍。將請工程會持續督導,讓資源有效循環利用。
賴瑩瑩表示,再生粒料包含煉鋼副產品轉爐石、氧化碴、還原碴及焚化爐底渣等,經處理後做為再生粒料,目前全台每年約有380萬噸的再生粒料需要去化。
環保署指出,未來將透過個案環評審查,要求工程開發案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粒料;在新設港區填海造陸的工程,則會透過實驗室試驗、現地試驗及環評三階段評估程序,讓各港區可以優先使用再生粒料,目前全台僅台北港有使用再生粒料作為港區填築。
環保署強調,近年來透過檢、警、環密切合作,運用空拍機、衛星影像、GPS等科技執法工具蒐證,追究刑事責任並加重裁罰,追繳不法利得,並要求違法業者擔負環境清理及復原責任,讓非法棄置案件由2018年的340件,減少到2020年的18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