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68東卯山黑熊於野放後,不幸於5月9日死亡。解剖顯示,黑熊之死疑似為槍傷或其他兇器所致,檢警也已經逮捕可能涉案人,至於這是誤傷、自衛、抑或是有其他動機的行為,則還待司法機關調查。
對於此一憾事,社會各界都想知道,是否能有解決之道以防止未來類似事件的發生。筆者基於多年來與部落、公部門協力建立原住民族自主管理狩獵的經驗,主張自主管理是在公部門量能之外,有助於改善我國野生動物保育的另一重要政策。原因分析如下:
我們首先須釐清,本次野放前的準備工作、以及野放之後的追蹤,公部門已經投入大量心力與人力。野放前林務局曾諮商周邊部落居民並獲同意,野放後則偕同學術團隊嚴密追蹤,並於黑熊接近人類活動地區時啟動應變措施。然而,即使是在投入上述的努力之後,憾事還是發生了。
筆者認為,如果在黑熊死亡的區域有林務局與部落、學術界三方協力推動的自主管理計畫的話,我們應有很大的機會可以避免憾事發生。原因是,在三方互相尊重與信任關係的基礎之上,可以獲得細緻管理所需的精確資訊,並透過自主管理貫徹所需緊急措施。這包括,隨著黑熊的移動,可以精確知道黑熊目前所處在哪一個獵場內或附近,可以在第一時間通知該獵場之自主管理獵人,並啟動該區域所需措施,無論是停止在該區域的各類人為活動、或是協助阻絕外人進入。
在更全面的野生動物保育上,透過自主管理制度,使得協力三方可以掌握獵場與非獵場(即實質保護區)之精確範圍;以部落公約規範狩獵行為,有效管理獵場,回報獵獲資訊,並阻絕外人進入狩獵或破壞山林;進行長期野生動物監測及其他保育措施。換言之,保育界呼籲多年,期待能在較完備的資訊與以證據為基礎進行保育工作的理想,將有實現的機會,我們也在刻正推動中的試辦自主管理計畫上,看到上述正面的進展。
野生動物保育工作同時需要大小兩種尺度的機制與努力。整體而言,我國由政府主導的大尺度之野生動物保育工作已經有一定成效;另一方面,政府機構受限於有限的預算與人力量能限制,勢必不可能滴水不漏地將每一個小尺度的區域進行細緻的治理。這個現存於我國保育工作的缺口,需要自主管理制度將之補上。為了黑熊與各類野生動物、也為了整體生態系統的保育,政府、原住民族、學術界與保育實務界協力推動自主管理狩獵,方是正確解方。
※ 本文精簡版亦刊載於2022年5月21日《自由時報》之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