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到鎮西堡,我總是喜歡到教會的一個特定角落駐足,在那裡遙望與沈思我在馬告國家公園事件中與泰雅人相遇的森林。而我總是會想起Atung牧師曾經告訴我的話,他說:「泰雅人常常在尋求和解」。這話初聽,有點難理解,因爲和解是如此慎重之事,怎可如此兒戲,常常舉行呢?我想牧師是在提示,人會常常犯錯,特別是在人群當中,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意見與做法上的衝突,確實很難避免。所以和解的實踐,其實是一種不斷尋求集體共識的過程。不僅如此,除了跟別人和解,更是必須跟自己的內在和解,在自我紛亂的思緒中找出一條清明可行的道路。
這幾天,幾張在臉書上流傳關於鎮西堡、新光的土地利用空照圖片,攪亂了我的思緒。我的心很沈痛,鎮西堡是我深愛的地方,是啟蒙我生態與原民文化思想的重要場域,這裡有我許多深刻的記憶。更重要的是,在這裡曾經有台灣不同社會思潮如原運以及環運匯流激盪的精彩對話與合作,就在不遠的司馬庫斯,也有像是櫸木事件中原住民團體與生態團體合作共創論述與實踐的寶貴案例。我找到了當年阿棟牧師與環保團體在立法院附近開公聽會的照片,他堅定地指出原住民運動努力的目標跟生態理念的落實是一致的,而馬告國家公園的推動可以是一個試金石,也應該是一個起點。可惜的是,當時的政治環境複雜,許多條件並不允許,這個國家公園並沒有成立。但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的工作就繞在關於共管與共有資源的相關議題之上。
其實,關於原運與環運的合作,應該不能那麼簡單地看待。更精確的說,應該是一些原運以及一些環運的人士有感於彼此有共同目標與合作的可能性,但並非全部的人士。
在馬告的事件上,原運內的意見是分歧的,相同的環運也是一樣。在台灣歷史上,社會運動始終都不是鐵板一塊。那麼為何在當下,原運以及環運出現合作的契機。就我所知,就是在當時,生態環保團體在推動馬告的前身,棲蘭山國家公園的遊行訴求行列時,有一小群泰雅族人在隊伍中高舉「棲蘭山是泰雅族的馬告山」的抗議標牌,而這個訴求後來有被環保團體注意,於是開始進行積極與正面的對話,在21世紀初社運團體彼此之間的對話,是常有的事,因為他們知道要面對的是更強大與霸道的國家體制。
這些遊行與訴求,伴隨著當時發生在2000年的中央政權轉移,民進黨由在野的位置一轉身成為執政黨,於是這樣的生態與原民的草根論述合作轉入了國家政策的討論,馬告國家公園的催生成為第一個合作的社會實驗。日後的原基法、共管、傳統領域、轉型正義以及國土計畫,基本上都留有原民權利論述與生態理念對話的空間與內涵。
我要講這段歷史的用意是,生態理念與土地利用本來都是落實在地發展的重要面向,它不應是對立的。但在操作上,或許因為執行者考慮到諸般的條件,政府的法令,利益的獲取與分配,以及對於土地知識與技術的掌握等,都在不同的利害關係人身上,這些溝通與共識的尋求都是極為困難的事。我在尖石後山出入已經超過20年,我當然看到鎮西堡與新光的社會與地景變化,坦白講我看到民宿與農田快速地擴張,變大與變高的方式,外勞的流入等現象,我心中是擔憂的。
我關心的不單是土地開發的範圍,更根本的是這樣的發展模式,究竟是否合宜?我不懷疑我在部落的好友們他們的生態理念,但我的學術訓練無法說服我所有部落的人都是這樣有理念的。就我所知,部落內的開發派並非少數,他們在公眾議題上多半不出聲,但他們又是如何衡量土地安全以及金錢利益之間的關係呢?就如我前面所講環保人士不是鐵板一塊,部落的家族也非鐵板一塊!幾張照片凸顯的問題,不應該簡化為原權/環保的對立,或甚至是外面/裡面,原民/非原民的對立,這無助於讓我們看到真正的問題。
真正的問題可能在於,部落內部受到外面資本市場自由競爭的強大牽引影響下,過去教會可以號召的團結力量式微,新一代青年的崛起與不同想法,感覺有點各行其是(我希望是我的錯覺與誤判)的發展之下,是否真的可以確保過去耆老堅持的理念落實,這或許是必須進行共識尋求以及多方合作與和解的必要內容。
臉書上的爭端,不一定不好,我所認識的泰雅人其實並不怕衝突,但我更欽佩的是他們解決衝突的能力,如果衝突讓我們前進與自我反思,我認為衝突是有價值的,就好像我在馬告歷史中所學習到的原權與生態理念合流的彼此互惠一樣,它也不是一開始就合作無間,原本也是透過衝突,但卻透過積極的對話與反思,成就了在台灣土地歷史上的一段寶貴經驗。我的心因為照片與臉書文字而憂擾,我也透過臉書文字的書寫安撫我的內在,同時獻上我的關懷與祝福給我的朋友們,他們同在原運與環運的陣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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