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石化開發案」12年前撤離彰化海岸,當地沿海濕地的發展爭議卻延續至今。21日彰化縣政府召開座談會,與民間團體和近百名農漁民達成共識,將要求彰濱工業區以南至濁水溪口設為國家級重要濕地,並不得設置太陽能和風力發電設施;同時落實《濕地保育法》21條,保護農漁民生計。
國光石化走後 濕地何去何從?
彰化海岸濕地範圍從彰濱工業區到濁水溪口麥寮離島工業區,面積達1.2萬公頃、潮間帶寬約6公里,是全國最長的潮間帶,常有過境候鳥和白海豚,生態豐富,還有全台唯一的「牛車採蚵」文化。
國光石化開發案2008年選址彰化,遭當地民眾和環團強烈反對,歷經五次環評專案小組會議,終在2011年以時任總統馬英九表態不支持開發告終,寫下台灣海岸保護的重要紀錄。然當地自然濕地如何發展,始終沒有定論。
彰化縣政府21日召開「彰化海岸濕地發展方向座談會」,邀請國家公園署、農業部漁業署、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和經濟部能源局等中央部會,還有地方環保團體和近百名農、漁民,齊聚討論。順利取得共識,決定將彰濱工業區以南至濁水溪口約1.2萬公頃的濕地申請為國家級重要濕地。
努力20年終見成果 中央一個月內將召開會議
彰化縣農業處長邱奕志說明,這次會議達成四大共識:第一,彰濱工業區以南至濁水溪口申請劃設為國家級重要濕地;第二,劃設範圍內請中央考量依濕地保育法第21條規定保障農漁民,不影響其現有之漁撈等作業行為。第三,劃設範圍內居民在明智利用原則下,可提出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供中央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參考;第四,聲請相關主管機關不允許在濕地範圍內,設置風機及太陽能板。
彰化縣環保聯盟副理事長洪新有直言,會議結果讓他非常感動,這四大共識是是居民和地方政府20多年努力的成果,內政部營建署已答應將在一個月內召開濕地保育會議並向上呈報。
不過仍有一絲擔心,只怕中央堅持開發濕地,洪新有指出,地方團體早在2008年提出將彰化沿海列為國際級濕地,營建署也曾擬定相關草案,後來因上層中央單位強硬開發國光石化案而胎死腹中。這次會議中央部會都派出代表參加,地方上感受到誠意,只盼儘速劃設保護。
環團更盼阻擋風機、光電板進駐
國光石化撤案之後,當地條件吸引再生能源業者進駐,如新加坡商美歐亞綠能(Maiora)在濁水溪出海口北側的大城濕地劃設永堯、海精光電場等案,引發環保團體高度關注,儘管業者數度提出縮減面積,居民仍不認同。
除了光電威脅,與會的芳苑鄉長林保玲指出,彰化沿海濕地生態世界少見,同時也是在地漁民的經濟命脈。目前外海的風力發電已造成很大經濟損失,除了風電海底纜線破壞濕地,也讓土壤劇變、漲退潮時泥漿擾動,沿海養殖的蚵仔都長不大,蚵農去年生計大減,難以養家糊口,唯有停止開發才能避免情況惡化。
洪新有指出,當地的漁民和養殖業者都支持升級國際級濕地,優先保護,然而在過去抗爭國光石化時,《濕地保育法》還未立法,許多漁民誤以為捕撈權會受《野生動物保護法》影響而不敢表態,然而《濕地保育法》第21條已明文規定「濕地範圍得為農業、漁業、鹽業及建物等從來之現況使用」保障,希望中央進一步認可相關法源,讓農漁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