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豚進入打樁中心750公尺半徑警戒區內應停止施工,如果無法停止,也要至少降低功率或頻率。」環境部昨(13)日舉辦第五次環評大會,審查苗栗外海「苗栗離岸風力發電」及「偉娜」兩座離岸風場,要求兩業者須遵循海保署的鯨豚保護建議,並列入作為離岸風場環評案件上提列的共通性要求,予後面的業者遵循。

環團呼籲增加鯨豚保護對策
「苗栗離岸風力發電」由天豐新能源旗下的京威公司規劃,面積7.4平方公里,離岸4~6公里,單機規模11~21MW,最多設置20座風機,最大總裝置容量328MW。韋能能源規劃的「偉娜」風場則是面積126平方公里,離岸20公里,單機規模14~20MW,最多設置60座風機,最大總裝置容量850MW。
兩場會議中,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專員施仲平均表達開發海洋對鯨豚衝擊的擔憂。施表示,「苗栗離岸風力發電」海纜鋪設僅設一名鯨豚觀察員,打樁時設置四名,恐難在海纜鋪設時有效把關鯨豚生態;同時,位於相同場址的美森風場,過去承諾以「振動錘」工法避免衝擊鄰近的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施仲平呼籲本案應採取一樣的積極措施。
對於鯨豚保護措施,昨日兩案的業者均設下,「在安全無虞狀況下,停止打樁或不增加功率」的前提條件。海保署代表就指出,若打樁維持原本高強度,將無減緩衝擊的效果,且鯨豚進入打樁中心750公尺半徑警戒區內就應停止施工。
環評大會最後決議納入海保署意見,「鯨豚進入打樁中心750公尺半徑警戒區內應停止施工,如果無法停止,也要至少降低功率或頻率」,並作為離岸風場環評案件上提列的共通性要求,予後面的業者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