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04日
摘錄自2007年7月4日中國環境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國家環保總局決定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這4個水體污染嚴重流域實施「流域限批」。目的並不是束縛區域發展的腳步,或對企業的生產力進行破壞,而是為了對其進行改善和優化,以帶動全流域擺脫資源枯竭、環境惡化困境。
十多年來,我國斥鉅資治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但收效甚微。而這一令流域所轄各省區尷尬的現實與一些地方政府和領導片面追求GDP增長不無關系。要真正打破流域治理的瓶頸,推行綠色GDP勢在必行。推行綠色GDP才能避免流域環境成本轉嫁。長期以來,我國形成的無償或廉價的環境使用制度,導致發展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污染成本被「外部化」,環境的真實成本被湮沒。流域一些地方政府和領導為追求經濟增長不顧流域環境現狀和承載能力,盲目上項目鋪攤子,爭奪資源、粗放發展,留下沉重的資源環境包袱,卻要下游地區為其埋單。這種外部性難以通過市場機制進行矯正,必須借助於綠色GDP這樣強有力的約束機制來加以干預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