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公投決定熊貓來不來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讓公投決定熊貓來不來

2005年05月28日
作者:陳章波(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監事、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

台灣該不該接受大陸贈送的熊貓,正是個可以依「和解共生」原則來探討的全國性議題。學者專家儘可能把所有可能性加以分析,並提出建言,但最後還是要訴諸於全體民眾的共識。

首先,此「禮」可不可以接收?從政治的考量而言,我們要兩岸和平相處,對方釋出善意,我方理當接受,但要依「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華盛頓公約)處理。這樣就建置了國與國的對等關係,而沒有被矮化成地方的危機。同時我們還必須回禮,針對熊貓在原棲地的困境做好合作的貢獻。我們有沒有學者專家可以到大陸做棲地復育的野外研究?至少我們可以捐錢,每位觀看熊貓的人都要捐出一定的金額給大陸作相關研究保育工作;最好也能捐錢,在台灣作物種棲地復育的工作,這樣才得以彰顯我們人權擴展到動物權及環境權的國格。

台灣有沒有能力養活熊貓?這是技術層級的考量。以台灣在動物學、畜產方面的研究成就、動物園管理技能及台灣有很多熊貓的食材竹子,養活牠應該不是問題。到底能不能讓熊貓順利生下小寶寶,則是一大挑戰。幾十年前,大陸和日本建交時贈送二隻熊貓給日本,但由於沒有飼養經驗,兩隻熊貓先後病死,之後大陸又贈送兩隻熊貓,日本總算成功養活了熊貓,雖然曾生下三隻小熊貓,但出生後二隻病死,剩下一隻則每次交配都不成功。之後墨西哥及美國等國家想要將熊貓配對及人工受孕方式,但也都沒有配對成功或受精成功。說實在,台灣若能夠養活熊貓就夠國際水準了,養不出小熊貓大可不用在意;但如果養死了,是會承受國際公約規範的保育壓力,不可不注意。

動物園養貓熊當然是做多功能的使用,給大眾帶來快樂,可教育大眾,亦可將一部分的募款捐助大陸及台灣的保育,所以應該也是可行的。門票收入要能自付維護養熊貓所需的人力、物力等財務需求,以台灣人一向一窩蜂的行為,短期內一定能,但長期而言,卻可能是一筆負擔。

有的保育人士認為熊貓不應該被當作送禮的「物」,應尊重牠,讓牠在原棲地存在。有些基本教義派的人更認為人們不該插手,應讓熊貓自然演化,既使從大地消失也是天意。我們接受大陸之贈禮,是否有共犯之嫌?實際上熊貓在演化歷程上,因為太特化了,又目前的棲地環境生態已經惡化到不去管理牠,牠就是死路一條。我們既然已經知道牠的困難,就應該幫忙延續熊貓的生命。況且這些送到國外的熊貓是大陸圈養繁殖的,如同家畜一般,已經不適於野外生存。

熊貓是食肉目的一種熊,卻演變成素食,幾乎完全以竹子維生。牠們直直地坐著,先用前爪抓住竹竿,接著把竹葉剝掉,然後咀嚼竹竿中間比較軟的心。外觀上,熊貓有六根手指頭,可以很靈活地將竹子與葉子剝離,而熊貓的這根大拇指其實是腕部骨頭的一部分,它變得很大很長,幾乎與其他五根指頭趾節骨一樣長;在腕部芝麻骨的下方,外包著一個肉墊,而另外五根指頭的下方也形成了另一個肉墊,也就是掌部。在拇指的肉墊與掌部之間有一條淺溝,這條溝就是用來分開竹心和竹葉。熊貓真正的大拇指已經有其他特化的功能,不可能再變成與其他指頭相對靈活的指頭,熊貓有緣從另一個剛好在場的零件,也就是腕骨,變大演化成一根新的拇指,使熊貓手掌能更加靈活。生物用非常有限的材料,演化塑造出千萬不同的適應構造,這或許才是我們台灣今日應該學習的生存之道。

實際上,個人反對熊貓來台灣,但社會是大眾的,多元的,我只有一票,就這個案例,我接受公投多數決

本文同步刊登於第187期《Taiwan News財經‧文化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