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21日的「全國能源會議」舉辦前夕,台灣環境保護聯盟28日假台大法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辦民間能源會議,集合關心溫室效應、能源政策與永續發展的環保團體、學者與民眾共同研議,向官方提供建言。會議由京都議定書生效的角度切入,討論目前台灣能源利用現況,探討再生能源的發展前景。
在京都議定書生效的衝擊下,政府的能源政策與能源產業成為檢討的重點。台灣大學大氣系教授徐光蓉提到,近十年來台灣電力部門鼓勵使用燃煤發電,加重火力發電比率,造成電力部門二氧化碳排放量佔全國比重由1990年的30.5%增至2003年的45.8%。形成此現象的原因在於燃煤的環境影響並未有效計入售價上,而天然氣與太陽能卻因為設施昂貴反應在價格上,降低電力業者購買的意願。也因此,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蕭代基堅持,政府應取消對科技產業與能源,包括潔淨能源的補貼制度,反而應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如此才能讓能源價格反映出真正的環境成本。與會者一致認為台灣電力低廉是造成能源浪費的主要原因,補貼制度則是造成能源政策扭曲原因。
而核能是否必然成為京都議定書減碳目標下的「必要之惡」?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施信民表示,京都議定書的附件中已明示,締約國「應避免利用核能設施」作為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方式。除去安全因素,核能並非永續能源,賴以發電的鈾礦終將枯竭,發電產生的核廢料污染至今無解。台電未將核能的外部環境成本計算入電費,營造出電費低廉的假象,為令人詬病之處。而長久以來台電獨攬資訊、操弄技術霸權的作為,也迫使與會人士提出政府資訊公開的呼籲。
「能源的觀念需要革新!」戴炎輝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周美惠拋出再生能源的光明前景,打散會議低迷的氣氛。周美惠透過幻燈片描述,德國強制規定農場必須自行處理畜禽的排泄物,於是農場將排泄物作為沼氣發電的來源。非但如此,農場的屋頂掛滿太陽能板,油菜花也成為製作生質柴油的能源作物。經濟部能源局局長葉惠青也接著在簡報中報告再生能源的發展現況,提及台灣生質能源與地熱未來的發展。
另一方面,立委田秋堇表示,由於興建水庫擾亂水域生態系統,國際間已對於水力是否計入再生能源中提出異議,而24日於立法院預算遭到全數刪除的西寶水力電廠案,正是台電用來充作再生能源成績的例子。
有與會者向環保署空保處處長何舜琴提問,為何在京都議定書生效之際,環保署不遏止八輕與民營煉鋼廠興建案。何舜琴回答說,新廠的效能必定比舊廠高,排放出的二氧化碳也比較少。而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則明白指出,效能可能改善,但排放的總量還是會增加,政府必須針對產業訂定一套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管制的準則,使產業界有所依循。與會者認為,或許政府與台電可以選擇有利的資料粉飾太平,實際上在二氧化碳的減量與開發再生能源的成果卻都令人失望,甚至背道而馳。
會議最後,由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陳椒華綜合當天會議所提出的意見,作出包括取銷促產條例、催生能源部、加強資訊公開等決議,作為民間提供「全國能源會議」的建議。
1988年5月中,在同樣的地點,也曾舉辦過一次民間能源會議。當時會議前一年,「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甫於日本京都簽定「京都議定書」,今年2月「京都議定書」已正式生效。遺憾的是,當年會議中所提出提昇政府部門能源效益、取消所有對高耗能產業的獎勵或補貼、立即限制高污染、高耗能、高CO2排放產業擴張的種種建議,未見改善,仍舊成為7年後會議重提的結論。「今天的會議是個開始。」陳椒華呼籲政府不需要再玩弄數字遊戲,而應真正著手能源政策的改革,發展再生能源。(2005-05-30)
【相關資料】
◆2005民間能源會議大會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