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前瞻:水患特別計畫實施 避免龐大經費造成河溪浩劫 | 環境資訊中心
回顧與前瞻

2008前瞻:水患特別計畫實施 避免龐大經費造成河溪浩劫

2008年01月03日
作者:蘇惠珍(逢甲大學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學系/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

在全球氣候變遷下,洪水和乾旱問題已經是全世界共同面對的問題,許多開發國家已逐漸意識到洪水防禦工程不再是治水的萬靈丹,而是必須配合整個集水區內的土地開發管理政策和流域內上、中、下游的整體管理。例如美國自1990年以來,便開始採用「流域綜合治理對策」;日本則以「總合治水對策」,針對流域內因急速都市化之影響,使雨水逕流量增加、尖峰時間縮短,除整建維護防洪排水設施外,並經由流域開發計畫及土地利用計畫控管等軟硬體措施之全面性、綜合性因應治水對策 。

由歐洲43個研究單位所共同組成的NeWater所進行的其中一個為期四年(2005-2008)的整合性水資源管理(IWRM)計畫中,亦明白指出,傳統的水資源管理太過度將流域、人和土地的功能和需求壁壘分明,然而,精細量測規劃的堤防、加寬整治的河川兩岸和洪水平原,只要一遇到極端事件如暴雨,仍然會醞釀成災。因為所有「精細設計」的堤防仍是由過去水文紀錄推演而來,是為風險管理的一種,因此,為因應極端的氣候現況,如何建立水、土地和使用者之間的夥伴關係,才是現階段水資源管理策略應該重新思考的方向。

而面對都市文明的快速開發,美國、德國、香港特定區等,更是早已對各開發案規定須進行集水區出流口的洪峰增量衝擊評估,來降低疲於應付的防洪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自2003年起亦積極推動「綜合治水」理念,綜合治水內涵包括:整體規劃、多元集中處理、系統性治理、地貌改造、環境品質提升。除針對治水功能外,更須瞭解流域之自然性、社會性、經濟性、文化特性,針對河川技術活動、河川流域特性現況及將來之動向加以分析,以流域保水、蓄留、滯洪功能保全、流域管理為基礎,進而探討河川之水質、景觀、親水與生態、環境保全、水環境管理等問題,達到保全河川自然風貌,造作自然生態之近自然河川工法。

在經濟部2006年擬定之「新世紀水資源政策綱領」中,在策略及措施第一項便是「推動流域綜合治水,避免淹水災害損失」。這樣的方向的確相當符合全世界的洪水管裡趨勢,亦和所有環保團體的訴求漸趨一致。

當這一切新的意識和應該配合的技術規範尚未成形、所有的水利專業人員還在對河溪生態工程的規劃方式處於學習之際,遇到政府突如其來的「易淹水區水患特別計畫」,為了滿足執行績效,上述一切看似已經提升的治水理念轉眼都成泡影。由目前的「易淹水區水患特別計畫」第一期的規劃過程中,已經浮現的問題有: 

 特別計畫倉卒成立,執行思維趕不上水資源政策方向

儘管水利署在該特別計畫執行前,對全省水利專業人員辦理多場技術講習,並提供有「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規劃作業參考手冊」作為指導手冊,但是各個委辦規劃案的規劃期僅短短不到一年,連基本的生態調查、人文歷史訪談、水質現況、排水兩岸土地利用現況等來不及建立,更遑論所謂的河溪復育目標訂定。最後只好走回過去的「防洪工程」規劃方式,仍以所謂的保護標準,來規劃一道道高聳的「生態堤防」。唯一不同的是,這些生態堤防是符合生態工程、可以提供植物生長的防洪工程。 

 環境營造並非水岸景觀工程

水利署目前所頒布的天然河川或區域排水治理技術手冊,均包含有「水道整治」和「環境營造」兩個部份,但受到韓國清溪川和高雄愛河在整治後吸引大量觀光客的迷思,各縣市政府和執行單位,普遍以為環境營造便是水岸景觀工程,故依據「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中所明定之執行範圍,則僅將其納入規劃報告中而已。

然而,該特別計畫中的治理目標多為經過都市計畫區的區域排水,在此時若不將連續性生態廊道的目標和水道安全一併考慮,則可以想見未來的「生態堤防」將成為河溪生態系的「圍牆」,當一條河溪沒有了生命,再精緻的景觀工程亦是徒費。 

 全台灣已有實務訓練水利專業人員總量不變,品質難以兼顧

放眼全世界的開發國家,河溪復育工程均是成立團隊、訂定復育目標後,逐年修正和完成,惟我們政府的「易淹水區水患特別計畫」,「立志」在8年內整治完全國的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和事業性海堤。然而,具水利實務的專業人員並非一夕之間可以培養,也因此專業執行人員和專業審查委員均疲於奔命,加上過去台灣的大專水利相關科系課程中,並無開設任何與生態棲地建構的相關課程,河溪生態廊道問題無法被顧及,也是不難了解的。

在目前政府財政困難情況下,易淹水地區水患特別治理計畫經費實屬不易,要避免該龐大經費的美意最後成為河溪生態浩劫,兩個方向提供大家思考:

1. 分散人力,積極參與各個規劃案的民眾說明會,直接將在地觀察記錄到的生態物種和棲地型態提供並要求執行單位考慮。

2. 暫緩該特別計畫的第二期經費實施,等第一期的規劃告一段落並檢討完畢後再行實施,但此屬政治問題,需仰賴全民的意識和政客的良心提昇,難度相當高。

 

問:九二一地震之後生態工程的缺失為何?

蘇惠珍:生態工程的意義是「近自然工法」,以生態為主、工程為輔,但是施工人員完全不了解「生態」怎麼做?例如翠鳥的家應該是什麼樣子?河川棲地應該是什麼樣子?這種知識應該直接告訴水利署。請各位多去水利署專案網站看民眾說明會的時間,並且參加給予建議。

溫炳原:國家舉債1000多億元去包工程、綁樁,這1410億元卻遭到兩黨分贓。我看過在不到兩公里的河段,做了10多個攔砂壩,做完後攔砂壩很快就滿了,問題並沒有解決。表示這工程完全是在消耗預算,並且把生態工法污名化了,我認為治水預算是政治結構的問題,政治結構應該要改變。另外,由6個民間團體聯合組成的「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大家可在其網站上搜尋相關資料。

廖本全:「生態工程」的本質還是工程,治水分為三階段:規劃、審議、執行。規劃階段應該要對水患地區進行總定位,評估是否有必要對河川進行整治,若有足夠的時間,應讓環境自然恢復;若有保安的必要時,才用生態工法。審議階段,12月21日立法院舉債通過第二期經費445億,這倉卒的決定,卻是由全體人民買單。執行階段,根源的問題沒有解決,使用再多攔砂壩也沒用的,照樣被沖垮,老天爺只是「自然而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