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義和自然主義的倫理學 | 環境資訊中心
自然與倫理

人本主義和自然主義的倫理學

2004年04月05日
編輯:愛蜜莉.貝克,麥可.李察森;譯者:吳育璘(生態關懷者協會)

只有完全不相信任何倫理學的人,才會質疑是否需要有一門專門探討有關環境的倫理學。人類很明顯的不是受益就是受害於他們居住環境的品質。雖然環境品質不見得能確保人類生活的品質,但卻是一項必要的條件。人類大刀闊斧地重建他們的環境,然而那充斥著人工製品的生活,還是離不開自然生態的範圍,像是土壤、空氣、水、光合作用、氣候這些自然資源,都是攸關生死的重要元素。我們現在所有的以及所成為的一切,都是從大自然中培植、挖掘和收集得來的。

文化和自然的命運是交纏在一起的,這和心靈與身體之間密不可分的道理相似,而且兩者也互相關連。因此倫理學必須要實際應用在環境中。這是人類物種中心主義式的,或稱人本主義倫理學所站的立場。許多像布萊恩.諾頓(Bryan Norton)的人士主張環境倫理學的內涵即使不是全部,至少也要大部分屬於這類型的觀點。這種倫理學支持關切環境,因為他們相信環境對於人類將有利用價值。

人本主義倫理學

那些對普遍流傳的人類中心主義倫理學深信不疑的人,認為不需要再發展更深入的倫理學。根據人本主義倫理學的觀點,人類對岩石、河流或生態體系不用負擔任何責任,對鳥或熊等動物也幾乎是沒有責任的;人類要承擔重大責任的對象只有人類彼此,大自然往往只是幫助我們履行這些責任的工具而已。把環境當成倫理學的主要考量顯然是錯誤的;大自然只是手段,它本身不是目的;大自然中沒有任何事物具有道德意義,而且它本身沒有內在價值。而自然主義倫理學從過去以來一直持續反駁的,正是這些主張。

自然主義倫理學

另外有一些人堅持,環境倫理學應該要超越只關乎如何審慎利用自然資源、評估人類得到的利益和付出的代價,以及如何將其公平均分等等;儘管風險、污染程度、權利和侵害、未來人類的需要等等,佔了環境倫理學中很重要的部份,但他們認為環境倫理學應該比關切這些議題更為深入。

在自然主義倫理學中,人類關心的是如何對自然環境中除了人以外的其他生物,懷有一份適切的尊重和責任。它把傳統中所謂的道德關切重新定義,擴展到動物、植物、瀕臨絕種的物種、生態體系,有時候甚至包括了整個地球。對一個擁護自然主義倫理學的人來說,鯨魚遭到屠殺、古老的森林遭到砍伐、地球由於全球暖化而陷入混亂,這些都是重要的道德議題而且與我們切身相關。這種倫理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不只考慮人類自身的利益。

人類的道德責任

自然界賦予了智人(Homo Sapiens)〔譯註:人類的學名〕這個有智慧的物種一份良知,以引導大腦和雙手發揮驚人的力量。不過這份良知在人類中心主義倫理學中也許沒有被善用,因為這種倫理學不把全球性的生物社群列入考量,導致人類這個地球上唯一具有道德能力的物種,對待其他生物族群時只從自身的集體利益出發。

我們應該要發展出一種環境倫理學,將自然環境的價值做最大的發揮,和人類的價值形成互補。從這個角度而言,作一個自然主義者比作一個人本主義者來得重要。這是從生物學的層面來看的終極關懷。

本文譯自:愛蜜莉.貝克及麥可.李察森編輯,《倫理學的應用》(Ethics Applied),第二版,第11章倫理學與環境Ethics and The Environment(紐約:賽門與舒斯特出版公司,1999年),頁407-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