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道後蓋屋 隔音牆自己埋單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建國道後蓋屋 隔音牆自己埋單

2008年05月05日
摘錄自2008年5月5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因交通噪音擾民,高速公路迄今已設有167公里「隔音牆長城」,總價約十多億元,除衝擊景觀,亦只能阻隔3到5分貝音量。由於國道周邊房舍越蓋越多,高速公路局將改採「先來後到」制,公路興建後增設的住宅應自行防治噪音,不應由公部門負擔設置隔音牆。

交通部高公局技術組設計科指出,目前高速公路隔音牆多集中在行經人口稠密都會區的中山高,372公里的中山高,約有3、4成路段都有隔音牆。 設計科人員說,一般熱鬧的路邊音量約80分貝,依環保法規,只要交通噪音超過75分貝,居民可請求改善,主管機關需採取適當防制措施。

高公局自78年開始在國道施做隔音牆,越做越多,而高速公路兩側路權邊界外8公尺為禁限建範圍,但國人還是習慣就交通方便處蓋屋。技術組長林永堅表示,目前國道隔音牆每年增加10到20公里,工程費約8千萬元,顯示高速公路周邊正逐漸都市化,未來高速公路景觀可能將完全被隔音牆阻絕,根本沒有「公路景觀」,用路人行車像走在封閉隧道,有壓迫感又單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