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核廢料 周錫瑋要台電提撥核安經費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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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核廢料 周錫瑋要台電提撥核安經費

2008年07月08日
本報2008年7月8日台北訊

核一、核二、核四三座核電廠,加上日前通過的林口發電廠擴建2、3號機組,都落在台北縣。昨(7日)台北縣政府、環保署、原子能委員會、台電等,針對核安問題召開會議。台北縣長周錫瑋表示,台電應在一年內編列核安預算並提出解決方案,另外他也提到:「臺北縣不反對核能發電,但堅決反對核廢料放在臺北縣。」

核安經費建疏散道路

周錫瑋表示,三芝、石門、金山及萬里鄉等僅7萬8千餘人,台電應拿出誠意,每年提供鄉民健康檢查,並應協助金山醫院成為核災的責任醫院。此外他也提到,台電應負擔1/2的經費,完成淡江大橋、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芝投公路及萬雙隧道等疏散道路。

關於核廢料貯藏問題,台北縣堅決表達反對立場,「臺北縣絕不作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因此要求台電應確實依照核廢料貯存計劃在原法令核定期限內,將核料廢移出臺北縣。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全國4座核能發電廠,其中3座在北縣境內,確實影響地方發展與安全。沈世宏建議組成專家小組,對核安相關議題進行協商,建立機制找出共識,解決問題。石門鄉長梁玉雪也堅決反對核廢料貯存在核一廠內,同時期盼各單位能積極協助推動地方所提出的「核能設施地區防護特別法(草案)」的立法。

原能會主委蔡春鴻表示,縣府重視核電廠的安全,原能會更應為地方把關,每座核電廠應建立完整的核安系統,雙方也都同意組成能接受的專家小組,同時台電也必須針對CO2的排放量,設定期程與抵銷的作法。

不要台電種樹 要補助

此外針對環保署環評委員會通過林口發電廠擴建2、3號機組,周錫瑋重申,林口發電廠擴建後將增加905萬噸的CO2,佔全縣排放2662萬噸CO2的30%,台電必須要有解決方法,否則北縣府堅決反對到底。周錫瑋對於台電在台北港內興建火力電廠,也表達堅決反對的立場,台北港應發展為遊憩碼頭,縣府絕不同意興建火力電廠。

對於台電承諾種100萬棵樹,周錫瑋表明臺北縣不需要台電種任何一棵樹,明年縣府就會為每位縣民種一棵樹,共種380萬棵樹。周錫瑋也提到要抵銷林口發電廠擴建增加的905萬噸CO2,台電必需要編列預算作為補償,如縣府積極推動的公車全面更換壓縮瓦斯、LPG計程車推廣、縣民購買電動機車及搭乘大眾運輸系統的補助等減碳策略。

此外,縣府將於一個月內再度邀集相關權責單位進行商談,也要求台電針對減碳與補償機制、預算編列、核廢料等問題,提出具體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