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嶺村猴比人多 應正視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草嶺村猴比人多 應正視

2008年11月02日
摘錄自2008年11月3日聯合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縣古坑鄉草嶺村有1000多名村民,卻有2、3,000隻台灣獼猴,有人打趣說,猴子如果可以投票,村長一定是猴王。這不是笑話,而是事實。這個事實,說明兩個現象:一是草嶺村猴比人多;二是猴子受保護下,已嚴重威脅農民生計,政府不能等閒視之。

台灣獼猴是第二類保育類動物,獵殺獼猴要吃官司。新竹縣五峰鄉羅姓農民,不滿獼猴一再偷吃柿子,用捕獸夾抓到一隻獼猴後「吃牠洩憤」,結果猴肉沒吃到,卻吃上違反野生動竹物保育法官司。

彰化縣二水山區多年前設立台灣獼猴保護區,近400隻猴子卻不安分,到處撒野搞破壞,農民每年登記農作物受損面積就近200公頃。嘉義縣民代曾邀農委會官員與農民座談,農民希望由射擊協會人員協助獵殺獼猴,但因槍枝管制,獵猴計畫不成,但座談結論是,必要時可在兼顧人道與合法情況下獵捕獼猴。

上述情況明顯看出,草嶺村的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並非單一個案。然而,台灣獼猴受立法保育,而且人類基於動物和平共存的理念,也不應對猴子大開殺戒。但是,相關單位應拿出足夠的經費與人力,執行驅猴計畫,以保障農作物免於遭受獼猴危害;而不是放任獼猴肆虐,卻要農民承擔損失,製造人猴間的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