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犯罪新手法 農地抵押後非法回填廢棄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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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犯罪新手法 農地抵押後非法回填廢棄物

摘錄自2月27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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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業者棄置廢棄物又有新手法,環境保護署最近發現,利用農地設定抵押貸款取得現金後,再傾倒大批廢棄物, 最近在嘉義縣太保市,查獲一處非法廢棄物堆置場,作案手法就是將農地向金融機構設定抵押貸款,取得現金後,隨即大肆進行開挖,將農地上的土石一車車加以販賣牟利,再開始傾倒大批廢棄物,形成一魚三吃的重大環境污染案件。環保署強調,只要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者,將面臨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罰金,還必須限期清除掩埋的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