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
資料提供: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
1.提供獨居或失依老人及身心障礙原住民居家服務,以確保其正常生活功能,提昇其居住環境與生活之品質。
2.提供獨居或失依老人及身心障礙原住民營養餐飲服務,以協助解決其餐飲問題,並維護其身體健康。
3.聘用在地部落(社區)失(無)業居民提供服務,一方面可形構部落(社區)互助之照顧網絡,另一方面可提供居民就業機會,協助改善災後之家庭經濟狀況。
4.運用專業社工人力從事福利服務策劃、整合與評估,有助於提昇原鄉部落之福利服務供給,進而提昇原住民之整體福利水準。